陈康看向眼神明显变得欣赏起来,走上前挽着他手臂,真正是个富太太做派。
酒会地点是胡同里大四合院,外墙用个巨大玻璃罩子将它罩起来,仿佛与世隔绝般。与陈康交谈人大多是男性,四五十岁样子,都很威严,显然来头不小。
独自在桌边吃东西,同时也不忘趁着没人注意自拍几张,自然,是用手包挡着,毕竟叫人看到用着如此寒酸手机,就跟开屏孔雀转过身去露出尻部来般是掉价事。
真该换个手机……想想也已经攒不少钱。
“你是跟陈康起来?”
东贸楼卖全是各种奢侈品牌,像是刘姥姥进大观园,简直眼花缭乱,纵然竭力想表现出来副见过世面样子,可是到底心里是虚,估计那瑟缩样子早就写满脸。
“嗯,你这样年轻女孩,穿self-portrait或者miumiu应该比较适合,们先看这两家吧。”
陈康像是个引导者,带着走进片华丽世界。可怜那时多单纯啊,完全没有想过,如果他身边真没有女孩子,他何以对这些女孩品牌服饰如指掌?难道仅仅只靠他前妻tiao教?
最终,选择条紫色吊带长裙,高开叉,缀满珍珠和小片花朵。那艳丽色彩和繁复花样几乎有点将埋没于其中。其实这样清汤寡水长相,实在不适合这样裙子,但是不知为何,试衣服时候脑海里突然晃过曲明月在学校主持晚会时穿那条紫色裙子,心里便莫名打定主义要穿这条。
陈康见穿着这个裙子走出来,轻轻拍拍手掌,“真好看,仙女下凡不过如此。”
羞赧地笑。
“只是还缺样。”他递给个小盒子。打开来看,是管小羊皮口红,急忙把它搽在嘴唇上。说来也奇怪,就像是魔法般,那鲜红欲滴颜色让整个人都变得不样,那艳丽色彩镶嵌在白皙脸上,突兀又和谐,平添份不属于风情。
“这样才适合。”陈康站在身后低声道。他或许贴得过分近些,能感受到他气息热热地拂在耳畔,让整个人都有些发软。
可是这样贴近只有瞬间,随后他便退后步,递给个镶满水晶手包:“唇膏你收好,们去买鞋。”
像是灰姑娘样,穿着JimmyChoo水晶鞋,身华服,连头发也被烫卷,做成高耸发髻。镜子里人,是,又不是,或者说,是进化后,光彩夺目,不自觉地站直身子,感觉自己像个睥睨天下皇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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