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沧元图 > 某霍格沃茨的魔文教授 > 第531章 酝酿与幸运药水

第531章 酝酿与幸运药水(3 / 6)

但最重要环——使得老魔杖异于寻常魔杖地方,就是它可以自行认主。

这种特质足以让它从漫长时间里从多位主人身上学到知识和施法习惯。菲利克斯思考着,戈德洛特把自己魔杖当成是自己合作伙伴甚至导师,利用魔杖力量和自己知识编写出《至毒魔法》……

邓布利多明确说明老魔杖不会像人样思考和交流,所以它只是忠实地记录吗?

毕竟它曾经主人都很强,偶尔有几个扶不上墙,反而会在历史上留下浓墨重彩,因为他们被魔杖里藏着邪恶知识操控

菲利克斯长长舒口气。

得出个结论:老魔杖类似个实力增幅器和引导器。它会放大持有老魔杖巫师力量,这种提升还是很明显,但菲利克斯也可以理解:

因为老魔杖在历史上有多位主人,且每个主人都是决斗场上强者。

要知道为什小巫师更倾向于选择崭新、没有其它主人魔杖?除想从众多魔杖中挑选出最适合自己那个,另外个更加现实原因是:二手魔杖会带有原主人施法习惯,只有白纸上才好作画。

那篇文章已经说得很清楚——魔杖选择巫师,魔杖和巫师共同成长。

“这也就意味着:魔杖具有成长性,当然啦,这种成长性对于主人来说,其实可有可无,顶多就是更顺手而已。”菲利克斯暗自琢磨:“但如果这根魔杖落在另个非常契合它人手里呢?”

具体打造老魔杖巫师为什做不得而知,反正菲利克斯自己对死神存在抱有强烈怀疑,毕竟诗翁彼豆是十五世纪人,在他之前可没有类似传说……

以己度人,菲利克斯觉得可能打造老魔杖巫师是名极为高明炼金师和魔杖匠人,至于原因……也许是时兴起,也可能是做试验。

尼克·勒梅留

假如魔杖原主人是变形术高手,不考虑排斥情况下,这根魔杖会帮助新主人更好地学会变形术。

以他自己为例,他魔杖极度排他,毕竟魔杖里是他头发。但也不是不能调整,他可以让魔杖择主规则改为精通古代魔文巫师。

尽管这很难,不是轻易能做到,但菲利克斯在魔杖学上同样有不低造诣,至少他有很大把握:如果付出足够时间,或是和奥利凡德先生合作,也许真能更改魔杖规则,将排斥降到最低。

也许千百年后,他魔杖汲取历代古代魔文大师智慧和施法习惯后,也会成为个传说,个类似老魔杖存在。

在菲利克斯想来,老魔杖开始也许只是根强大魔杖,材质、杖芯,和制造工艺都是顶尖,可能还融入炼金手法。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

排行阅读

苍白爱情

三秋泓
天之骄子渣攻X自卑怯懦美人伪骨科年下宋知雨寄人篱下,为了苟活,主动变成了继弟严越明最喜欢的床上玩具。注意:没有排雷,到处是雷。自带扫雷系统,谢谢。
这是一个理智与情感的故事。关于梦想,人人夸夸其谈;关于爱情,人人缄默不语。我爱你,更爱我自己。 名校毕业工作能力出众的纪星因为不堪职场骚扰辞职创业,一路挫折不断,却因投资人韩廷的指导和提点而渐渐褪去生涩,变得成熟。 事业开始顺利时,与男友的感情却走到尽头。她与韩廷之间也渐渐产生暧昧,关系发生改变。
我深深地爱着你,你却爱着一个傻逼,傻逼他不爱你,你比傻逼还傻逼,爱着爱着傻逼的你,我比你更傻逼,简单来说,本文讲述一个,谁比谁更傻逼的故事。

秋以为期

桃千岁
军二代攻 X 黑帮老大受,强强,肯定有反攻。《无地自容》系列文。军二代和黑帮老大的强强对决。主角:柯明轩,边以秋。是否互攻,看我心情,反攻是一定有的。

相爱未遂

金陵十四钗
满城衣冠副CP,律师X检察官,破镜重圆本文第一人称,互攻。

牧神记

宅猪
大墟的祖训说,天黑,别出门。大墟残老村的老弱病残们从江边捡到了一个婴儿,取名秦牧,含辛茹苦将他养大。这一天夜幕降临,黑暗笼罩大墟,秦牧走出了家门……做个春风中荡漾的反派吧!瞎子对他说。秦牧的反派之路,正在崛起!
最新小说: 路人甲和豪门大佬联姻后 乌衣巷 我在狗血文里反虐四个渣攻 第一和做一不可兼得 穿到虫族开局捡垃圾 被宠坏的病美人 匹配到顶级Alpha后马甲掉了 陆队今天真香了吗 你长本事了 笨美人自以为心机深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