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沧元图 > 劣性失轨 > 第14章

第14章(1 / 4)

上一章   ←  章节目录  →   下一页

人的记忆真是神奇的东西,每当我觉得自己一定忘记了某件事情,就会在一个契机、一个晃神后,清晰想起。

刚认识陈锋的时候,我正升上大二。

我就读燕大文学系,陈锋则是隔壁体校的新生。他第一次来燕大打球,我刚好从旁边经过,篮球不小心出界,滚到我的脚边,相隔十几米的距离,我弯腰捡起将球扔了回去,那是我与陈锋第一次见面。

从那以后,像是打开了某个奇特的开关,我每次路过篮球场,都会有球莫名其妙的滚到脚下。而每当抬头,又总能对上陈锋青涩的目光。这样来了几次,就是傻子也知道他是故意的。

这段笨拙的追人回忆早已被陈锋列入‘黑历史’的范畴,我每次想起都会感到忍俊不禁,好像那样无忧无虑的轻松岁月就发生在

我从来没有想过陈锋会送我戒指,可是他真的送了。

就好比我从来没有想过我们会在一起很久,可是眼睛一眨,就过了五年。

单从外表看,这只是一枚朴素的银环。感受到内里似乎有些不平整,我顶着陈锋吃人的目光将它摘下,眯起眼终于看清了里面刻的小字。

2014/9/25

不是我想象中的情话或者名字,而是一串平平无奇的日期。

“你从哪里拿出来的?”

胸口堵了许久,我才拾起断掉的思绪,哑着嗓子开口问。

陈锋从背后抱住我,汗津津的身体像是丝毫不觉得闷热。他厮磨着我的后颈,硬得扎人的发丝戳到皮肤,稍稍发痒。我忍不住躲了躲,却被他牢牢扣住肩膀。

“我一直放在口袋,刚才就想给你,”他闷闷地说,“不喜欢就还给我。”

我好气又好笑,作势要摘掉戒指,“那我现在就还给你?”

“14年9月25日?”我大脑飞速运转了几秒,下意识问出,“这是什么日子?”

陈锋闪着暗光的眸子顷刻间沉下,浑身散发出冰冻三尺的寒气。我心里暗暗叫苦,14年,那得是六年前的事情了吧?我哪还记得六年前发生了什么

电花火石之间,思绪戛然而止,我似乎抓到了一点尾巴,眨了眨眼缓慢试探道。

“这是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日子?”

不用陈锋点头,我也从他舒展开的眉眼里知道自己猜对了。

“你敢?”

陈锋立马沉下脸,半眯着眼威胁,好像刚才说出那句话的人不是他一样。

我早有预料地放下手,“口是心非。”

得到这个评价的陈锋不置可否地哼了两声。他掰过我的下巴,没有表情的五官显出几分颇为唬人的冷峻,“你就没有什么想对我说的吗?”

我很想问他现在应该说什么,获奖感言吗?但最终还是没有问出来,目光不自觉瞟向那枚戒指,有些怔仲。

排行阅读

这是一个理智与情感的故事。关于梦想,人人夸夸其谈;关于爱情,人人缄默不语。我爱你,更爱我自己。 名校毕业工作能力出众的纪星因为不堪职场骚扰辞职创业,一路挫折不断,却因投资人韩廷的指导和提点而渐渐褪去生涩,变得成熟。 事业开始顺利时,与男友的感情却走到尽头。她与韩廷之间也渐渐产生暧昧,关系发生改变。

苍白爱情

三秋泓
天之骄子渣攻X自卑怯懦美人伪骨科年下宋知雨寄人篱下,为了苟活,主动变成了继弟严越明最喜欢的床上玩具。注意:没有排雷,到处是雷。自带扫雷系统,谢谢。
我深深地爱着你,你却爱着一个傻逼,傻逼他不爱你,你比傻逼还傻逼,爱着爱着傻逼的你,我比你更傻逼,简单来说,本文讲述一个,谁比谁更傻逼的故事。

秋以为期

桃千岁
军二代攻 X 黑帮老大受,强强,肯定有反攻。《无地自容》系列文。军二代和黑帮老大的强强对决。主角:柯明轩,边以秋。是否互攻,看我心情,反攻是一定有的。

万族之劫

老鹰吃小鸡
万族之劫男主角是苏宇,原大夏府南元城南元中等学府学生,以上上等的高评价、并以南元第一的成绩考入大夏文明学府并拜师白枫,加入多神文系,脑海中开启神秘书册。我是这诸天万族的劫!万族之劫小说什么时候更新?

相爱未遂

金陵十四钗
满城衣冠副CP,律师X检察官,破镜重圆本文第一人称,互攻。
最新小说: 那个喊楼告白的黑皮Omega 严拓 我的叔叔李海 名字的意义 重生后我决定继承家产 斯文尤物 一个贫穷的年轻人 回乡后揣了失忆霸总的崽 修真界第一暴躁奶妈 养了偏执狼崽后[电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