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牧辞眼里融着笑,由着她在前面拽着自己乱跑,像是也寻找到了新的乐趣。
那就是投喂她。
看她嘴唇沾满炸酱面的酱,将奶油炸糕咬出酥脆的声,捧着一碗小吊梨汤在喝,眼睛却急不可耐地往那盘驴打滚上瞟……他内心就无端生出一种满足感。
有时他也犯坏,给她买一串儿冰糖葫芦,叼着一支没点燃的烟,在四合院外的树荫下和她一起靠着。
宋黎喂他
但宋黎还是想要住在这里。
百花胡同,是她第一次在京市感受到温暖的地方。
二十二年前的十月十四日,那夜京市的风有多寒冷,那件蓝白校服就有多暖和。
何况他从小住这儿,有年岁的沉淀才有生活气。
盛氏的叛徒已经承担了法律责任,公司又趁此时机清理了一批居心不良的管理层,内部日渐稳定。三年前盛牧辞的爸爸手术很成功,到如今恢复得也很好,有他在,可以省很多心,盛氏终于不再如从前那样,天天像吊在悬崖峭壁上,盛牧辞也不用像从前那样,行程紧凑,片刻都走不开。
鼻尖似在调着情,有过那事后,就是这样简单的亲吻都令人脸热。
宋黎在他的唇短暂离开的那瞬,揪住他睡袍的领子,半阖着迷离的眼看他:“……你抽屉里,怎么有那个的?”
难道是她不在的时候,有别的女孩子来过……心思顿时敏感了,她不敢再往后想。
盛牧辞轻轻地哑笑一声,仿佛看穿她心思:“女朋友要回来了,总得先备着,万一呢。”
“……”原来是蓄谋已久。
这几天盛牧辞得闲,陪着宋黎走遍了附近大大小小的街巷。
宋黎从未与人在京市的老胡同里这样随心所欲地闲逛过,就是在医学院的那八年都没有过。
她看什么都新鲜,拉着盛牧辞的手处处都要过去凑热闹。
老京市的胡同在高楼大厦间纵横交错,青色的砖,灰色的瓦,如意雕窗,古槐下的红漆门,市井里的每一处都是风华百态,烟火人间。
这里是京市,不是南宜,京八件什么的都是最正宗的,尝到的时候,宋黎总是脸颊鼓鼓的,惊喜地冲他笑,说,盛牧辞,这个太好吃了!
宋黎咬了下嘴唇,还想说话,他的脸回到她眼前,再度吻上来。
她下意识闭上眼睛,还捏着他的领子,晕乎乎地就想到了过去那四年,那个不断分分离离的四年。今夜他们在这里,终于可以不用再管其他,不像过去,每次在一块儿的时候,心里都免不了夹杂着马上又要离别的忧伤情绪。
其实不想把那三年叫作分离。
他们只是在各自成为更好的自己。
盛牧辞在京市不止这一套四合院,还有不少天价别墅,各处都有,地理位置环境设施都更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