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怕大家误会,所以解释下,攻很会做饭设定和后面情节有关系,并不是为让他给受做饭而强加技能哦。
厨房和院子里都太热,孙谚识把折叠小餐桌搭在店里空调下面,三人坐下后刚刚好。
朗月肉肉小手夹最大只虾,放进孙谚识碗里,然后又夹只虾放在朗颂碗里,最后才给自己夹。
孙谚识那总是漫不经心眸光此刻都快化成滩水,长漂亮不吵不闹又会疼人小姑娘简直太招人稀罕。
可惜,不是他生。
孙谚识既失落又开心地将那只油焖大虾夹进嘴里,下秒,他味蕾彻底被美味给征服,哪还有时间去惆怅那些有没。
里面炒菜。他给风扇插上电源,直接将风力调到最高档。
朗颂正在水池里洗菜,强劲风力吹到后背他才发现孙谚识在他身后。
“谢谢。”他甩甩手上水,又问,“这些虾,你想怎烧?”
孙谚识私心买两斤对虾,他妈最擅长做油焖大虾,但他没想为难朗颂,回道:“随便,你安排吧。”
当满满大盘油焖大虾端上餐桌时候,孙谚识着实惊喜番,虽然味道和他妈做不像,但凭心而论,朗颂做味道更好。
连吃五六只虾孙谚识才刹住车,腾出嘴来好奇地问朗颂:“你怎这会做饭。”问完又觉得自己说句废话,穷人家孩子早当家,朗颂可没养尊处优资本。
没想到是朗颂放下碗筷,非常认真道:“喜欢做饭,觉得挺有趣。”
“挺好。”孙谚识挑挑眉,揶揄道,“要不你找个培训学校学烹饪?”
朗颂眸光亮,良久才轻轻“嗯”声,孙谚识专心致志给朗月剥虾,声若蚊蝇那声“嗯”他没听到。
作者有话要说:
除虾,朗颂还做地三鲜、青椒土豆丝、番茄鸡蛋汤,色香味俱全。
把菜端上桌,朗颂又不知从哪个角落找个不锈钢盆,盛盆饭后从锅里捞块煮熟鸡胸肉切碎拌在饭里,没油没盐,看起来让人很没有食欲。
孙谚识不明所以,问道:“你……拌这个干嘛。”
朗颂脸茫然:“喂狗,外面那只狗不是你养吗?”
孙谚识失笑,也没有解释:“去吧,再从货架上给他拿两根火腿肠吧,它好像还挺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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