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病成这样,还身残志坚,坚持工作,只为巩固家主地位,为后面檀明清上位铺好路。
他对檀明清定是真爱吧,是吧是吧。
宋临初承认,他酸。
但凡狗男人把对檀明清十分之好分给他,他们孩子都可以打酱油!
前提是他会生话。
“路过你学校,顺便来看看。”檀越说。
车里头程斌抽抽嘴角。
这从特地拐半个多小时过来路过,可真顺便啊。
“这样呀,出差很累吧,你都瘦。”
檀越“嗯”声,说:“老毛病犯。”
“咳,就,客户发展来朋友。”宋临初硬着头皮说,又忙转移话题,“你们晚上去玩吧,跟朋友有约。”
徐良有点遗憾:“这不巧啊?”
“嗯,下次吧,有是机会。”
“行,那就开学再约。”
“嗯,那先走啦,拜拜。”
车旁边站着个身材笔挺男人,他看过去时,男人也看过来,目光与他对上,徐良瞬间有种脖子凉嗖嗖感觉。
徐良缩缩脖子:“那,那是谁啊?”
宋临初顺着他目光看去,接着眼睛亮。
居然是檀越!
这狗男人不是还在首都吗,什时候回来,也不跟他说声!
宋临初闷声说:“干嘛要那拼,你现在财富已经够多,生不带来,死不带去。”
檀越愣下。
这种话,连最关心他外公,也没有跟他说过,无他,他们心里都清楚,他旦坐上这个位置,就不可能像寻常人样轻松。
站得越高,压力越大。
而且,除有点小胃病,和之前意外,这个工作强
他有胃病,如果不按时吃饭,就会胃疼,出差这阵子行程繁忙,忽略饮食,胃又开始难受,下瘦有四五斤。
不过项目做下来,就无所谓这些。
宋临初听立刻就明白。
老毛病,那不就是他那个啥,绝症。
宋临初不知道他是得什绝症,也不好问,可但凡是致死病,绝对不是什小病小痛。
“拜拜。”
徐良收回自己搭在宋临初身上手,又感觉那股死亡凝视从他身上挪开。
好……好可怕!
宋临初转身朝檀越走去,走着走着就变成小跑。
“哥哥!”宋临初小跑到檀越面前,“你怎来?”
“不认识,谁啊,怎感觉他盯着们看,有点可怕。”李昶也缩缩脖子说。
宋临初干咳声,说:“是朋友。”
“朋友?”饶是李昶性格大大咧咧,也感觉到不对劲,“你最近怎多那多社会上朋友,上次来宿舍找你那个也是吧。”
上次?
哦,是程斌给他送暖脚宝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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