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那个智能手机还没那流行年代,B市居民消息来源主要都依靠《B市日报》,而这款顶流报纸每年都会用1/4巨大版面,来刊登当年市文理状元。
沈方煜挑挑眉,“你叫
本来红色和蓝色都是校服大众色,可版型改,这两个学校学生倒是特别容易认出对方,毕竟身上穿着同款红蓝校服。
沈方煜坐到穿红色校服男孩旁边,对方个多眼神都没有分给他,十指如飞,操作相当流畅漂亮。
他玩是当时大热款联机游戏,局刚结束,沈方煜就发出邀约,“起吗?”
“不带菜鸡。”对方就丢下四个字。
“巧,”沈方煜把胳膊搭在对方椅背上,“也是。”
手机给他发个消息,又怕提示音吵醒他,最后纠结会儿,撕张办公桌上便利贴,然而落笔写下几个字,沈方煜笔尖突然顿住。
什时候,他对江叙也会有分享欲。
沈方煜沉默会儿,直接放下笔,把纸团成团丢进垃圾桶。
他心绪不太宁静,书也有点看不进去。他把平板放回江叙枕边,拉把椅子坐在他身边,忽然想起点旧事。
江叙平板里游戏,其实从前他们都是很擅长。
两人都抱着试试看心态来局,却不料他俩跟早就认识似,配合相当默契,越打越嗨,直接就通宵。
早上打个盹起来时候,老板晃悠到他们面前,手里拿着沓报纸,十分有眼色地推销道:“来份?”
那时候高考完第二天,报纸上就会刊登全部答案,两个高中生对视眼,同时在网吧对起答案。
“考得怎样?”沈方煜丢掉铅笔,笑吟吟地望向刚认识朋友。
新朋友点儿也不谦虚,“报纸上见。”
他和江叙第次见面,并不是在A医大教室里,而是在B市网吧,那年高考结束,他校服都没脱,直接去网吧包通宵。
拿网卡去选座时候,他发现人群里有个也没来得及脱校服男孩,沈方煜眼就认出,那是六中学生。
沈方煜所在四中和另所重点中学六中是B市最厉害两所高中,直以来成绩不分伯仲,每年都要打出横幅,扬言自己是全市第,闹得也没人知道,到底哪所学校才是真正全市第。
这两所学校事事攀比,有年六中听取学生意见,换新校服厂家,把原来宽松没型儿大运动服换成红色棒球服,穿起来还真格外精神。
四中看见,紧跟着联系同家厂家,连版型都没改,只改改校徽,就把自己学校校服也换成棒球服,当然为避免混淆,校领导把校服颜色换成蓝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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