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受害者个性,他很容易被勾引。
于
周谦问他:“怎说?”
何小伟道:“之前不是说过,系统让扶个老奶奶下楼去大堂吗?这老奶奶应该就是刚才那个死者。她被打得面目全非,但衣服认得。
“总之,扶她下楼时候,她跟聊天来着,说她是陪孙女参加比赛来到蓝港市。她说是个好人,要不是她孙女已经结婚,她就介绍们认识。
“所以,她孙女已经结婚。既然是这样,她跟熊飞约会,勾勾搭搭,不就是出轨吗?”
“嗯……那或许,杀手选择杀人目标时,就跟出轨有关。”
这个孙女是名女运动员。她和奶奶都在,而且如果明着来,杀手恐怕也没有把握。
所以,熊飞勾搭孙女,带她出去约会。李圆杀害独留在房间中老奶奶。
最后孙女跟着熊飞回房、遇害。
第三起案子也是样道理。
熊飞勾引位妻子。
默契合作犯案。他们杀都不是落单人,他们目标每次都是两个。”
“想要杀死两个人,如果采用下迷药等方式,要容易很多。但熊飞和李圆在杀人前,显然需要举行固有仪式,他们不仅要活活把人打死,还要让人说出发誓效忠撒旦话。
“所以他们不能采用下药等迂回手段,只能硬来。
“这种情况下,如果两个大活人都在房间,他们可能不好下手。
“由此,每次都是个凶手把个受害者引出去,另个凶手再进入房间杀害留在房中受害者。”
周谦说到这里,摇摇头,自更正道,“不,光这说话,因果关系不对。杀人锁定受害者在先,勾引受害者出轨,在后。那得换种说法——
“受害者多半都是容易对伴侣不忠诚,具有‘易出轨’特质人。”
就拿第起案子举例。
这个丈夫也许平常就花名在外,风流成性,很容易被人勾引。
杀手杀就是这种人。
独留在房间丈夫则被李圆杀。
最后熊飞带妻子回来,在同样案发现场杀这个妻子。
顿顿,周谦道:“现在在想是——这三起案子受害者,有没有什规律。”
白宙倒是接过话:“第起案子是丈夫出轨,第三起是妻子出轨,第二起……”
何小伟忽然插话道:“第二起案子,恐怕也跟出轨有关!”
第起案子,家三口被害案。
看上去是李圆勾引丈夫,把他约出门。
这样,熊飞个人对付妻子和女童,就相对容易很多。
等熊飞杀完人,李圆掐好时间,再把丈夫带回去。丈夫进门中埋伏,继而也被杀害。
第二起案子,受害者是老奶奶和孙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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