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时昼点点头,忽然去牵他手,只捏住两根手指指尖,颤悠悠。
方霁没阻止,任由他把自己拉回卧室。
纪时昼喝醉什事情都干得出来,他不反抗就好,反抗后果反而会糟糕。
不要问方霁为什知道,他就是知道。
被纪时昼半边身子压在床上,方霁动不敢动,只能保持这个姿势侧过头去提醒:“小昼,你还没有洗漱……”
事后又什都不记得也不会承认自己所做事情,说就是“你编吗?”
这点方霁直很头疼。
出租车停到公寓门口,方霁好不容易把人从车上弄下来。纪时昼太高,压在他身上重量沉甸甸。
方霁分明记得六年前是自己高点,却不知从何时起被纪时昼赶超,并且随着时间推移,这中间差距越来越大。
不过也难怪。六年前小昼才十六岁就已经长到米八,超过他似乎是早晚事。
纪时昼半醒未醒状态,声音困倦而沙哑:“会儿就去。”
方霁直觉得纪时昼声音好听,比他要好听很多,前提不是在他耳边讲话,不是故意用热气喷薄他。
床边吃饱喝足小狗也来凑热闹,挪动圆滚滚屁股往上扑,无奈身子太矮腿太短,扑空,奶声奶气地乱叫通。
窗帘只拉上半扇,月色透明,照在并排躺着两人身上。过会儿,更高个子那个把另条手臂也伸过去,环住,投入幻想中小狗怀抱——
小狗小狗小狗人类需要小狗!
可即便如此,即便两个人只差两岁,方霁还是觉得纪时昼是需要被照顾那个。
可能因为他是家里长子,照顾弟弟妹妹是刻在骨子里习惯。以前是听家里人话,现在是听小昼话,两者相差不多。
把纪时昼放到床上,又泡奶粉喂过小狗,方霁转身就看到纪时昼站在自己身后。
他吓跳,纪时昼却问:“你去哪里?”
“狗饿,去厨房烧开水……”方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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