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44章(3 / 5)

隔着挂起的衣服,两人一来一回地讲了几句,气氛有点莫名。

凌琅:“我刷题去了,你回去穿件衣服吧。”

说完,凌琅便快步回了屋子,开始他所谓的刷题。

对着物理习题册神游的时候,凌琅收到了迟炀发来的信息——

「有听琅哥的话。」

晾衣服的时候,对面的小阳台传来开门的声音。

凌琅拨开眼前的衣服,看到对面趴在栏杆上的迟炀。

“好巧,两小时不到,又见面了。”迟炀眨眨眼,灰绿色的眸子荡漾着笑意,碧湖般柔浅。

迟炀发梢还在滴水,应该是刚洗完澡,他上身穿着一件黑色紧身背心,宽阔的肩膀和紧实的手臂肌肉一览无余,在缓缓降落的夜色中,散发着如同野兽的张力。

在凌琅的印象里,迟炀很爱穿外套。扣子总是扣到下巴,布料上没有一丝褶皱。尤其是当他架上一副金边眼镜的时候,从头到脚都散发着严谨和沉稳,让人觉得特别可靠。

泛起柔和,用鞋尖勾了勾屁桃的下巴:“小子,好久不见。”

迟炀弯下腰摸屁桃,屁桃下意识地想要躲开,但最终还是逃不过迟炀的大掌,只得蹲坐在地上乖乖就范。

凌琅看着他俩心甘情不愿的互动,不禁疑惑:“屁桃怎么还在怕你?”

迟炀笑了笑:“这小家伙怕是看我跟你走得太近,吃醋了。”

凌琅:“狗没这么多想法。”

附带的还有一张照片,照片上是被长袖T恤裹住的手腕,修长的手指耷拉下来,反捏住袖口。明明是个很乖巧的动作,却被手背上隆起的血管打破了所有的温顺气息,带着隐隐的攻击性,以及一种他暂时还没找到形容词的感觉。

这天夜里,凌琅睡在自己的单人小床上,梦到了郊外那个狭窄的双人帐篷,还有迟炀那身漂亮的肌肉。梦中的场景真实到离谱的地步,不仅

他从没见过迟炀穿得这么随意,乍眼看去,就好像变了个人一样。

凌琅放下眼前的衣服,任由目光被半干不湿的布料遮住,道:“才五月。”

迟炀:“怎么了吗?”

凌琅:“穿这么少会冷的。”

迟炀笑了一声:“有一种冷是琅哥觉得我冷。”

迟炀挑挑眉,没有辩驳,胳膊一伸,揽住凌琅的肩往宿舍楼下走去:“赶紧回去放包吧,累死了。”

凌琅被搂着往前走了几步,回头看了眼屁桃。

狗子看到凌琅回头,咻的站起身,下意识踏出一只爪子,又在迟炀回头的时候缩了回去,然后摇着尾巴,眼巴巴地望着凌琅,那想上前又不敢上前的小模样,看着还真有点委屈。

凌琅回到公寓,收拾了一下屋子,洗头洗澡,然后把包里攒了三天的衣服拿出来洗。

全部折腾完,天已经黑了一半。

排行阅读

这是一个理智与情感的故事。关于梦想,人人夸夸其谈;关于爱情,人人缄默不语。我爱你,更爱我自己。 名校毕业工作能力出众的纪星因为不堪职场骚扰辞职创业,一路挫折不断,却因投资人韩廷的指导和提点而渐渐褪去生涩,变得成熟。 事业开始顺利时,与男友的感情却走到尽头。她与韩廷之间也渐渐产生暧昧,关系发生改变。

苍白爱情

三秋泓
天之骄子渣攻X自卑怯懦美人伪骨科年下宋知雨寄人篱下,为了苟活,主动变成了继弟严越明最喜欢的床上玩具。注意:没有排雷,到处是雷。自带扫雷系统,谢谢。
我深深地爱着你,你却爱着一个傻逼,傻逼他不爱你,你比傻逼还傻逼,爱着爱着傻逼的你,我比你更傻逼,简单来说,本文讲述一个,谁比谁更傻逼的故事。

万族之劫

老鹰吃小鸡
万族之劫男主角是苏宇,原大夏府南元城南元中等学府学生,以上上等的高评价、并以南元第一的成绩考入大夏文明学府并拜师白枫,加入多神文系,脑海中开启神秘书册。我是这诸天万族的劫!万族之劫小说什么时候更新?

秋以为期

桃千岁
军二代攻 X 黑帮老大受,强强,肯定有反攻。《无地自容》系列文。军二代和黑帮老大的强强对决。主角:柯明轩,边以秋。是否互攻,看我心情,反攻是一定有的。

相爱未遂

金陵十四钗
满城衣冠副CP,律师X检察官,破镜重圆本文第一人称,互攻。
最新小说: 那个喊楼告白的黑皮Omega 严拓 我的叔叔李海 名字的意义 重生后我决定继承家产 斯文尤物 一个贫穷的年轻人 回乡后揣了失忆霸总的崽 修真界第一暴躁奶妈 养了偏执狼崽后[电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