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之前找那个男人呢,是不是又给甩,还没找到下家?”
曲笙心想他妈,这b人怎阴魂不散。
作者有话说:
笙:你什时候回来?(意思是不要再查岗)
“你别封建迷信。”曲笙不听,“现在这样挺好。”
舒梓媛呵呵笑,表示你开心就好。
曲笙后来回忆,这确实不是个好征兆。
荆丛辙向来讲究公平,他想要曲笙向他报备,自然也会跟曲笙报备,所以演出当天曲笙知道荆丛辙晚上有场应酬,就在青红对面隔两条街五星级酒店。
那家酒店是荆氏旗下产业,经理人甚至认识曲笙。
“你对要求挺低。”
荆丛辙没有反驳,“时间不早,你回屋休息吧,明天还要早起。”
荆丛辙回来,曲笙大概又要被迫晨练,这刻竟然没有那不情愿,真是见鬼。
曲笙暗暗唾弃自己屈服,很怕自己今后真变成办公桌前千千万万个努力身影。
然而习惯养成无法避免,曲笙适应晨跑,荆丛辙也逐渐接受他晚归,只不过要提前报备。
眼,“也没有……”
又望望天花板,“好吧,是不想。”
“已经跟他谈过,今后不会让他再传话给。”
“你不监督?”曲笙不是很相信。
“你们组长会直接汇报给。”
他当时也没当回事,灵市虽然是线城市,但主要商圈就那几处,不在这边也会在其他地方。
当然这些不是重点。
重点是赵恒那个傻b。
他们两个乐队前后演出,无法避免地会在候场时碰到。
最初还好,他们就当谁都不认识谁,直到演出结束后赵恒揽着个头发卷卷男孩出现在曲笙面前。
入冬前周,曲笙他们为这次在青红演出做足准备。
这场演出主办方很重视,连已经上过节目乐队也有参与,他们自然也想被更多人看见。
“曲笙,你头顶怎绿?”小开句话像道闷雷,在小小活动室里炸开,众人纷纷围观。
曲笙无语:“蓝发褪色就是会变绿,有什大惊小怪,能不能别这关注头顶!”
舒梓媛啧啧称奇,“这可不是什好征兆,你要不趁着还没演出先把头发染染色?”
曲笙说:“完,组长会更恨。”
“你表现好些就不会,以你能力根本不难达到。”
“你太高看。”曲笙想想,决定跟荆丛辙透露点,“上大学时候就组乐队,经常翻墙跑出去看演出。”
荆丛辙走到他面前,酒红色确实很衬曲笙,冷白皮肤和血色结合起来,眼眸明亮,永远有束光在闪烁。
“起码没有挂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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