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早上光洗头就洗了三遍,岑柏言致力于营造出一种“一眼就能看出我很重视这次见面,但又不过度重视”的氛围,希望让自己看上去风度非凡、俊逸潇洒,但同时又不能够显得过分刻意。
折腾了老久,总算弄出了一头看起来凌乱蓬松、实则潇洒的恰到好处的秀发,米白色毛衣、深驼色大衣和修身长裤衬得他身形挺拔,裤脚收紧了扎进短靴,肩宽腰细长腿,岑柏言出门前在全身镜前面沾沾自喜,对自己的外形非常满意,绝对能够把没见过世面的穷酸瘸子迷得七荤八素。
谁知道今天风这么大,还他妈碰上个没点儿逼|数的熊孩子,岑柏言这一身从发梢到鞋底差不多全毁了,他就应该让宣兆到他宿舍楼底下接他,好第一眼就能见证他的英俊潇洒。
岑柏言心说瘸子要做自立自强的新时代男性,可我他妈的不想啊!像我长这么帅的,和那小瘸子谈恋爱已经是他十辈子修来的福气了,就该让瘸子鞍前马后接来送去。
他在这儿等的心急如焚,九点五十三分,前边的小路上终于出现一个拄着拐的身影。
第二天是周六,雨停了,天虽然还有些阴,但难得的有了点儿晴朗模样,沉闷的云层后边偶尔透出来几丝阳光。
海港大学旁边两百米就有个快递站,宣兆和岑柏言约好了在这里见面,岑柏言本来想着去宣兆家里接他,宣兆温和但强硬地拒绝了。
“柏言,我是个男人,不需要你时刻为我操心,任何场合也不需要你特地接送。”宣兆早上在电话里是这么说的,他这人天生有种能力——说什么话都很容易让人信服,于是岑柏言成功被他说服了。
然而,此刻岑柏言站在风口,头发被吹得一团乱,深色长裤下摆溅上了泥点子,尤其是当路过的小破孩儿在他价值三千八的短靴上踩了一脚时,岑柏言终于忍不住了——
“操!你这熊孩子找打是吧?”
宣兆穿了一件白色短袄,下边是浅蓝色牛仔裤,整个人清清爽爽的,远远
小孩儿估计是快递站哪个工作人员的儿子,穿着喜庆的大红棉袄,鼻涕挂在鼻孔底下,手里举着个哆啦A梦气球,被岑柏言恐吓了反而更嚣张,朝岑柏言做了个巨大的鬼脸,在他另一只鞋上也补了一脚,然后和个红皮球似的骨碌碌跑走了。
“.”
岑柏言很后悔,可以说是极其后悔。
他应该让宣兆到他宿舍楼下去接他的!
两人约了十点钟见面,毕竟是第一次约会,岑柏言八点钟准时起床捯饬,去隔壁寝薅了一瓶大公鸡发蜡,效果不佳,于是进厕所洗头;到楼下寝要了瓶摩丝,效果不佳,于是进厕所洗头;在楼上寝弄了点儿发油,效果极度不佳,于是又进厕所洗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