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沧元图 > 飞行士 > 第十章

第十章(3 / 7)

他身高只到时烨肩膀,目光只能放到对方敞开的皮肤上。他能感觉到自己在发抖,不知道是因为害怕还是兴奋,说不清。那件白衬衫脱了又穿穿了又脱,最后终于被彻底脱了下来,丢在地上,他被赤裸地抱了起来。

他试着用脸去碰时烨的肩,见时烨没动,就试着去抱住对方的脖子。和之前的扛不太一样,这次是真的抱,肉贴肉,皮肤不是暖的,而是滚烫的。

盛夏觉得时烨的颜色又变了,越来越深,几乎变成墨黑。他就被那团黑一直吸着,迷迷瞪瞪地被抚摸,又被抱到腿上,被分开腿。他其实有点怕,时烨甚至没有给他一个吻,只是让他分开腿,腰抬起来。

时烨顺手拉开柜子,拿里面的凡士林出来。他以前练琴手经常弄伤流血,到冬天那些茧就又干又痒。是为冬天留着的东西,还是第一次用在盛夏里。

“哥,”盛夏凑上去说,“别人做都会接吻的。”

以,抱一下我就走。”

时烨闭了闭眼,语气少见有些局促:“起来。”

“哥……”盛夏语速渐渐加快,“我没有越活越回去,我往前走了。我从家里跑来这里找你,有勇气叫你哥,让你看到我努力后的一些成绩……觉得自己可以了,我才来的……虽然可能我还是很笨,怪里怪气的……但我还是想找你。”

时烨重复了第二次:“起来。”

盛夏觉得自己应该是哭了。

“你乖我就亲你。”时烨把手指放到了盛夏嘴边,“舔。”

盛夏的嘴倒是很好看。以前时烨看他说话一开一合的嘴就经常想,含着吮一下应该很舒服,用来吞别的似乎也不错。是张挺厉害的嘴,能唱歌吃饭,能吃下别的东西,也能伤害自己。现在倒是真的很乖,让做什么就做什么,虽然这让时烨一点都高兴不起来。

他大概只是不想让自己生气,所以很认真地舔了。指缝,手掌都一一舔过去,时烨看盛夏耳朵越来越红,可能是真的很难为情。

那只被盛夏舔干净的手挖出一块凡士林,带着润滑的膏体和盛夏的唾液,最后进到了他自己的身体。一开始只插进去两跟手指,等盛夏开始脸红红

他觉得自己眼睛很疼,像被火烧,声音也不自觉地带上了哭腔:“哥,你真的这么讨厌我吗?”

说完后盛夏就感觉到时烨的颜色又变了。这次和之前都不一样,那颜色是渐变的,有点像下过雨的黄昏,湿漉漉的暗橙色,正在朝着纯黑色靠拢。开始变沉,也开始危险。

时烨沉默了一会儿才说:“好啊,你情我愿的事情,做完我们两不相欠,行吗?”

盛夏回答不了别的,他还是说:“哥,你抱我吧。”

最后他没被抱起来,是被时烨捏着后颈和衣领提起来的。

排行阅读

这是一个理智与情感的故事。关于梦想,人人夸夸其谈;关于爱情,人人缄默不语。我爱你,更爱我自己。 名校毕业工作能力出众的纪星因为不堪职场骚扰辞职创业,一路挫折不断,却因投资人韩廷的指导和提点而渐渐褪去生涩,变得成熟。 事业开始顺利时,与男友的感情却走到尽头。她与韩廷之间也渐渐产生暧昧,关系发生改变。

苍白爱情

三秋泓
天之骄子渣攻X自卑怯懦美人伪骨科年下宋知雨寄人篱下,为了苟活,主动变成了继弟严越明最喜欢的床上玩具。注意:没有排雷,到处是雷。自带扫雷系统,谢谢。
我深深地爱着你,你却爱着一个傻逼,傻逼他不爱你,你比傻逼还傻逼,爱着爱着傻逼的你,我比你更傻逼,简单来说,本文讲述一个,谁比谁更傻逼的故事。

秋以为期

桃千岁
军二代攻 X 黑帮老大受,强强,肯定有反攻。《无地自容》系列文。军二代和黑帮老大的强强对决。主角:柯明轩,边以秋。是否互攻,看我心情,反攻是一定有的。

万族之劫

老鹰吃小鸡
万族之劫男主角是苏宇,原大夏府南元城南元中等学府学生,以上上等的高评价、并以南元第一的成绩考入大夏文明学府并拜师白枫,加入多神文系,脑海中开启神秘书册。我是这诸天万族的劫!万族之劫小说什么时候更新?

相爱未遂

金陵十四钗
满城衣冠副CP,律师X检察官,破镜重圆本文第一人称,互攻。
最新小说: 那个喊楼告白的黑皮Omega 严拓 我的叔叔李海 名字的意义 重生后我决定继承家产 斯文尤物 一个贫穷的年轻人 回乡后揣了失忆霸总的崽 修真界第一暴躁奶妈 养了偏执狼崽后[电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