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115章(1 / 5)

上一章   ←  章节目录  →   下一页

镜头带过一点模糊的侧脸,是年轻的、喘着气流着汗的、但双眼未含焦躁的脸。

红夹克到了手上,他又开始跑了。

只是在观众不曾发觉的时候,红夹克变成了红马甲,他再度推开玻璃厅门,冷气骤然扑面,画面横摇,与刚才商陆亲自指镜的运动长镜头衔接上。

这是世纪初的澳门,赌场运营风生水起,陆客络绎不绝,争要来看这座东方的拉斯维加斯。

这组画面的进出将与叶森的最后一局组成蒙太奇。他是坐在牌桌上的人,亦是跑出去买那一件红马甲的人。十几年前,他被富商使唤着穿街越巷去买一件大红色的夹克,十几年后,更年轻、更新鲜的面孔亦是在他支使下,如此跑过了澳门岛的街道。

长镜头过了,但柯屿并不能松口气。下一条就是他在贵宾厅里豪赌的画面。

按商陆的构想,这部电影的一开始就会是一个蒙太奇。

一个激烈的、正到紧要关头的赌局、一个令人大气也不敢出的现场、一个背对着镜头的男人、一名沉着的荷官。

镜头扫过场内各怀鬼胎的众人,背对着镜头的男人抬起手,“封牌。”

一名只有侧脸剪影的年轻马仔被使唤而出,“买一件红夹克。”男人如此吩咐,慵懒地挥了挥手。因为常玩筹码,指间已有了茧,这令他的手指看着略微变形。

找到瘾的人,便陷入宿命轮回。

拍电影最耗时的其实是布光,拍完一场换一场,灯光全部调整,有微调,也有大动干戈的。柯屿顺便去休息室换妆。刚才他是年轻的叶森,淡漠的眼里写着野心,神情还有青涩,下一条就成了坐在牌桌上的中年叶森了,多年的江湖杀戮气息浸染了他,他更不动声色了,也更灰暗了。

要在前后半小时内完全呈现出一个人的两种心境阶段,妆发能提供的帮助是很表面的。这也是柯屿第一次扮演这个阶段的叶森,他垂下眼,破天荒地没有拿着剧本反复温习。

不要被束缚。商陆的话在耳边回响。

他化完妆,形象并未大变,连发型的改动都很小,这也侧面说明叶森其实是一个低世俗欲望的人,他所有出人头地的野心,都只来自于「实现野心」这一乐趣的本身。化妆师小麦卷起笔刷道:“我去

“好的老板。”

马仔这样说。

玻璃大门被推开,热浪轰然袭来。他跑过街巷、抄到近路、轻车熟路地翻跃过铁马,在十字路口机敏地张望,绿灯亮起,以助盲人辩听的嘟嘟声也随之急促响起,仿佛在催促他快步小跑。他跑过窄巷,跑过两旁拥挤的夜市摊位和喧闹攒动带着小红帽的游人。

汗水浸湿了他穿着黑T恤的后背。

扑到柜台,他气喘吁吁:“劳驾,给我一件红夹克。”

排行阅读

这是一个理智与情感的故事。关于梦想,人人夸夸其谈;关于爱情,人人缄默不语。我爱你,更爱我自己。 名校毕业工作能力出众的纪星因为不堪职场骚扰辞职创业,一路挫折不断,却因投资人韩廷的指导和提点而渐渐褪去生涩,变得成熟。 事业开始顺利时,与男友的感情却走到尽头。她与韩廷之间也渐渐产生暧昧,关系发生改变。

苍白爱情

三秋泓
天之骄子渣攻X自卑怯懦美人伪骨科年下宋知雨寄人篱下,为了苟活,主动变成了继弟严越明最喜欢的床上玩具。注意:没有排雷,到处是雷。自带扫雷系统,谢谢。
我深深地爱着你,你却爱着一个傻逼,傻逼他不爱你,你比傻逼还傻逼,爱着爱着傻逼的你,我比你更傻逼,简单来说,本文讲述一个,谁比谁更傻逼的故事。

秋以为期

桃千岁
军二代攻 X 黑帮老大受,强强,肯定有反攻。《无地自容》系列文。军二代和黑帮老大的强强对决。主角:柯明轩,边以秋。是否互攻,看我心情,反攻是一定有的。

万族之劫

老鹰吃小鸡
万族之劫男主角是苏宇,原大夏府南元城南元中等学府学生,以上上等的高评价、并以南元第一的成绩考入大夏文明学府并拜师白枫,加入多神文系,脑海中开启神秘书册。我是这诸天万族的劫!万族之劫小说什么时候更新?

相爱未遂

金陵十四钗
满城衣冠副CP,律师X检察官,破镜重圆本文第一人称,互攻。
最新小说: 那个喊楼告白的黑皮Omega 严拓 我的叔叔李海 名字的意义 重生后我决定继承家产 斯文尤物 一个贫穷的年轻人 回乡后揣了失忆霸总的崽 修真界第一暴躁奶妈 养了偏执狼崽后[电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