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不是,只是整理衣领——他瞬间失落。
两个人靠得很近,这个场景很熟悉,曾经有次路闻风酒醉,林渐西急得连衬衫都没穿好就出门,在酒店床榻边,他就是这样低下身子,红着耳根任人整理领口褶皱。
可是如今,仿佛时空回溯角色对调,面红耳赤深陷其中人变成他,而游刃有余那个人却变成林渐西。
“好。”他拍拍手,满意地笑起来。
于是路闻风下意识地抬眸,两人四目相对,他终于在青年眼里看到熟悉缱绻情意,这几乎让他激动得战栗起来。
就好像巴甫洛夫狗,每次送食物之前都亮起红灯摇响铃声,它就会分泌唾液。
坚持段时间之后,现在,不送食物,只亮红灯只摇铃,狗也会条件反射地分泌唾液。
习惯是最可怕东西,人们可以接受“从未得到”,却最害怕“得到后又失去”。从路闻风回头那刻开始,这场博弈主动权,就已经彻底落到自己这边!
林渐西看着眼前青年沉默地起身,神思不属怅然若失,悄悄勾起唇角。
然后,在路闻风步步就快走到门口时候,忽然叫住他!
前青年到底是不想看演唱会,还是不想和他“起”。
手机屏幕不断闪动,消息迭出不穷,工作群里已经在接连地催促,可是路闻风却连看都不想看眼,脑子混沌得塌糊涂。
“学长,你是不是还有事要忙啊?”林渐西看眼桌上直在震动手机,主动给个台阶。
“呃对,等下还有个会。”他这说着,却把手机推到边没管,任凭那些消息疯狂闪烁,眼神专注地看向面前青年。
“反正福利院也好,演唱会也行,下次你想去哪里,就陪你去哪里,好不好?”
“谢谢小西。”他忍不住伸手揉揉眼前柔软蓬松
“欸等等。”
他慢悠悠地走上前,神色揶揄语气嗔怪:“学长,你打算就这样去参加商务会议吗?”
“头低点。”口吻甚至有点强硬,和往常绵软截然不同。
但这是长时间冷淡过后突如其来亲昵,于是路闻风根本没有迟疑,立马听话地微微躬身,然后就看着那双白皙漂亮手轻轻搭上自己脖颈。
是要拥抱吗——他顿时有点紧张。
这次承诺是认真,没有任何敷衍。这次说要去工作也是真,没有丝欺骗。
然而林渐西却只是淡淡笑,不喜不悲:“下次事情,下次再说吧。”
他确没有因为从前失约而生气。
只是,好像也不再有任何期待。
路闻风脸色瞬间苍白下去,那高大挺拔个人,在此时竟显得有些渺小和佝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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