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角坐着个抱着吉他街头艺人。
他戴着宽宽渔夫帽,脸微垂,头发遮挡视线,然而他抱着吉他哼唱姿态是这样自在。似乎在说:想怎唱就能怎唱,想怎弹就能怎弹,并且唱得很好听,弹得也很好听。
行人们常在这里看到街头艺人,但不管这些艺人唱是什,都不会有这种漫不经心绝对自信。
‘可以掌控音乐’,这个歌者身上有着这种信号。
当这首不足四分钟异国小调唱完,小小街角响起整齐鼓掌声,安以农前面已经围圈人。
吉他演奏里常有变奏,他歌也无拘无束,好像那猫儿散步去花园里,在草地上打个滚儿,又转身追逐起路过松鼠。
“这是什歌?怪好听。”更多人跟着声音过来。
街头那沙哑声音唱着曲调多变歌,高超吉他演奏技巧并未喧宾夺主,人乐器,让这寻常夜晚变得不寻常。
停下人越来越多,女孩们轻提裙,男孩们缓步行,连自认为不太懂年轻人时尚大爷大妈都忍不住带孙儿过来。
手拉手压马路情侣停下来,他们赶着去看电影,可这会儿却不着急。男孩手里拿着羊肉串,含在嘴里食不知味地嚼着。
身体语言,好像在说,对手里乐器如指掌,所以可以自由地用它展示所有想要效果。
简单来说,就是自信。即便还没听到完整曲子,也会觉得这人不是泛泛之辈。
几个行人驻足,看表演者轻轻哼着不知道哪儿小调,右手交替拨弦,快速而清晰。
他开始唱歌,听不懂异国语言,节奏平稳,曲调简单轻松,配合沙哑而慵懒声线,像午后躺在沙发上酣睡猫儿伸个懒腰。
“好奇妙嗓音,跟烟熏牛肉样,不过还挺好听。”个厨师被声音吸引着停下来。
“看这个小伙子唱得蛮好,怎不上电视
“不然们听会儿吧?”他突发奇想。
“好,不过电影怎办?”
“改下场。”这对情侣直接达成共识,他们挤到队伍前面。
就在街角侧对面,个红裙冷艳女人本来要去楼上咖啡馆,已经走半,却停下来往回走,顺着歌声路来到街口。
甚至做出平日自己绝不会做事——挤进人群,路挤到最前面。
“走啊,你看什啊?”前头人见厨师不走,催促道。
“等会儿,会儿就走。”
系统拿着土豆忘吃:奇怪,他不是第次听宿主唱歌,但是在街头忘情演唱宿主,却有种特别魔力。
系统说不清这是什,就是觉得很好听,让人想停下来细听。
安以农低着头,沉浸在自己世界里。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