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他问当时为什出那多汗——其实他不知道,那时不但衬衫被汗湿得黏糊糊,衬衫下皮肤也是片片烧红。
说,大概因为那是2011年最热天。
扔个粉笔去提醒他,可惜准头向不好,打篮球就从没进过,只能走到他旁边提醒。高三第节课就打瞌睡,今后年复习可怎办?
“方岷?”叫他。
头顶电风扇转得勤快,居高临下角度,能看到方岷发丝在颤动。开始数着秒等他醒,第三下时他终于抬起头。先是揉揉眼,睡眼惺忪,看到后露出个抱歉笑;然后转向黑板,看清上面写名字后,笑得更开,眼神也清明许多。
他说好巧。
鼻头还是红红,配上大眼睛笑得很无辜。那眼睛里长存光是认得——少年人叫它倔强,愿称它热望。
终于明白这个人为什能让班里女孩子躁动那久。
按理说见过高中生并不少,秀气、硬朗、清纯,都大有人在。但没有这样。下颌不算轮廓分明,眼窝比常人更深,鼻梁虽高挺有微微棱弧。所有五官拆开来看都不算惊艳,放在这张脸上,却只能感叹造物主神奇——只能这样,也只有这样。
连光都很懂事,五点斜阳,恰巧跳到他嘴唇上。整个人在半明半暗中,唯独双眼亮得可人。
时间分不清他到底是看,还是看别什——毕竟,无论焦点是哪里,都实在配不上过于炙热眼神。
虽然被看得莫名心慌,心里想却是应该来张照片,记录下傍晚这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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