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他将会永远离开这里。
——带着他殿下起。
作者有话要说:路加(震惊):兰斯竟然不想带私奔(小黑屋),而竟然还有点点遗憾。
兰斯(温柔摸头):别着急,就快。
俗话说嫁鸡随鸡嫁狗随狗,这大概就是路加跟着兰斯起奔向变态康庄大道上吧(X)
“回圣都,回王宫。”
兰斯却给出个令他意外答案。
“真?”路加讶异地抬眸,差点磕到对方鼻子。
“会为殿下加冕,完成殿下登王夙愿。”兰斯道。
他话音认真,而且现在路加完全掌握在他手中,他也没有理由欺骗路加。
远持续下去。
和兰斯在起,不论是当做仆人、宠物还是哥哥,都比他回去做那个如行尸走肉般国王更快乐。
路加趴在兰斯臂膀与胸膛间,逐渐睡熟。
早上醒来时候又换地方,他面对面趴在兰斯怀里,两人骑在马上,周边是被水淹没原野。
这觉睡得格外香沉,他身上病似乎又好大半。
*
兰斯没有做亲密举动是因为,他还没有拿到非骨科证据,害怕引发路加抗拒和反感。
当然,作为lsp,兰斯本人荤素不忌(),这做完全是为照顾路加情绪。
“你真有这好心?”路加狐疑。
“谁知道呢。”兰斯嘴角隐隐弯起个弧度。
“待您登上王位之后,会将教皇之位还送给殿下看中人选。”他平静地说,“然后将永远离开圣都,不再回来。”
兰斯竟然就这轻易地主动放弃到手权力。
在路加错愕瞠目之时,兰斯低下头,吻在路加颊边。
“你要把带到哪里?”路加问。
他问出口时候很平静,就仿佛兰斯说出任何答案他都可以接受。
忘掉这个国家,忘掉从前耻辱与费劲千辛万苦才获得王位,忘掉他们之间禁忌血缘关系……
就这样被兰斯带走,又有什不好呢。
路加感觉自己脑子或许已经被烧糊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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