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6章 宝石公主(1 / 4)

上一章   ←  章节目录  →   下一页

原书中真心对待小王子的人少到可怜,一个是夏佐·塞西尔少爷,那位红发的北方蛮族后裔;另外一位则是阿芙拉,路加同父异母的妹妹。

同为情妇所出,阿芙拉如同国王的大多数私生子女一样,还未出生便被遗忘,没有姓氏,更不会封为公主。

比起那些刚出生就被王后溺死的私生子来说,阿芙拉很幸运。她的祖父是一名为王族服务的宫廷医生,直到她年满十岁,才因一头纯金卷发而,bao露在王族面前。

那时她已经觉醒了光明圣力,王后动不了她,便把这名性情柔和善良的少女收为贴身侍女,换了个方法监视、折磨。

不过路加找她是为了另一个原因。

“捡起手绢,为国王陛下座上宾擦鞋。”他傲慢地命令贵族,“兰斯洛特,陛下要求接见你。”

贵族又惊又怒,呆了片刻,吭哧吭哧地捡起了被他自己丢在地上的手帕。

他刚为国王献上几名美人,却没有求得国王的接见。眼下他等候在浴室之外,盘算着能否有机会见一次陛下,却没想到这个奴隶——叛徒的血脉——竟然得到了陛下的召见?!

兰斯抬手婉拒了贵族。他注视着小王子,向他微微欠身,然后跟随宫女走进浴室。

“我路加·查理曼养的一条狗都比你尊贵。”路加瞥了贵族一眼,“别忘了,在仗势欺人这方面,我能比你做得更绝。”

路加蔑视着匍匐在他脚下的贵族,微微笑了。

同性恋、女装癖、妓院常客、喜怒无常,小王子的名声本就足够恶臭,他再过分一些,再无理取闹一些,也完全没关系吧?

他将手伸向贵族。

贵族因羞辱而惨白的脸泛起一丝红晕:原来小王子在赐予他吻手礼。

亲吻王族的手指,对于贵族来说是荣誉的象征。

——宽泛意义上来说,阿芙拉是书中的“女主”。

她和男主因为小王子而相识,作为光明神虔诚的信仰者,她对兰斯洛特

“滚吧。”他大发慈悲地说。

*

“懒王”对兰斯洛特的态度好到不合常理,路加不知道其中的原因,恐怕羊皮卷的撰写者也不清楚。

总之,他并不担心国王会对兰斯有什么不利。

此番来王宫,路加有另一件事要办。

他迫不及待地噘嘴戳向那只细白的手,那手却偶然似的向下一晃,恰好躲开。

贵族不确定地征询路加的脸色,看到华服少年依然笑得漂亮,便再次鼓起勇气,追向那只手。

路加又是一晃,将手放低了些。

如此几回,为了完成吻手礼,贵族的脸几乎贴到了地面。他终于意识到这是一场恶劣的捉弄,肥大的脸涨得通红,犹如烧熟的猪肝。

路加失了兴致,一脚踹上贵族的肩头,将他蹬翻出去。

排行阅读

这是一个理智与情感的故事。关于梦想,人人夸夸其谈;关于爱情,人人缄默不语。我爱你,更爱我自己。 名校毕业工作能力出众的纪星因为不堪职场骚扰辞职创业,一路挫折不断,却因投资人韩廷的指导和提点而渐渐褪去生涩,变得成熟。 事业开始顺利时,与男友的感情却走到尽头。她与韩廷之间也渐渐产生暧昧,关系发生改变。

苍白爱情

三秋泓
天之骄子渣攻X自卑怯懦美人伪骨科年下宋知雨寄人篱下,为了苟活,主动变成了继弟严越明最喜欢的床上玩具。注意:没有排雷,到处是雷。自带扫雷系统,谢谢。
我深深地爱着你,你却爱着一个傻逼,傻逼他不爱你,你比傻逼还傻逼,爱着爱着傻逼的你,我比你更傻逼,简单来说,本文讲述一个,谁比谁更傻逼的故事。

秋以为期

桃千岁
军二代攻 X 黑帮老大受,强强,肯定有反攻。《无地自容》系列文。军二代和黑帮老大的强强对决。主角:柯明轩,边以秋。是否互攻,看我心情,反攻是一定有的。

万族之劫

老鹰吃小鸡
万族之劫男主角是苏宇,原大夏府南元城南元中等学府学生,以上上等的高评价、并以南元第一的成绩考入大夏文明学府并拜师白枫,加入多神文系,脑海中开启神秘书册。我是这诸天万族的劫!万族之劫小说什么时候更新?

相爱未遂

金陵十四钗
满城衣冠副CP,律师X检察官,破镜重圆本文第一人称,互攻。
最新小说: 那个喊楼告白的黑皮Omega 严拓 我的叔叔李海 名字的意义 重生后我决定继承家产 斯文尤物 一个贫穷的年轻人 回乡后揣了失忆霸总的崽 修真界第一暴躁奶妈 养了偏执狼崽后[电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