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来按照历史,索尼娅那时也会在美国定居,他和那姑娘说说,也不知道她能不能收养这个女孩几年,实在不行,还是要交给阿列克谢。
那个护送芦花和兴华过来的留学生叫秦步宇,张素商和他交换了联系方式,又请他们吃了顿饭,抱着兴华准备离开时,芦花却表示她送人到这里就可以了,接下来她要回去。
张素商惊愕:“你回去做什么?”
芦花拿手帕擦拭眼角:“我也加入了组织,一直在外面待着可不成,我要回去和同志们一起工作!”
这也是位女战士,顺带一提,张夏晚的遗骨也是她处理的,那勇敢的女人在烈火中化为灰,在芦花登船时,她按照张夏晚的遗嘱,将骨灰撒在了张夏晚一直渴望看到的海洋中。
强勇敢,而他从未发觉,最后在他无知无觉的时候,张夏晚死了。
这封信让张素商的脸火辣辣的,他闭上眼睛,为自己的傲慢和忽视感到后悔,缓了一阵,才沙哑着问:“兴华呢?”
芦花抹抹眼泪:“我去抱小小姐过来。”
那就是张素商第一次看到张兴华,她是一个11个月的女孩,看起来瘦瘦小小的,窝在芦花的怀里怯生生的打量着周遭一切,芦花对她说:“小小姐,这是舅舅。”
张素商看着女孩与自己相似的眼睛,心中叹气,挤出一个笑脸,打开手:“兴华,来抱抱。”
张素商的喉头像是被什么哽住了,半晌他才说:“我们姐弟欠你的,真是还不清了。”
芦花摇头一笑:“少爷别这么说,若没有小姐,我怕是已经被卖到山里去了哩,哪里能有现在的模样?”
她其实才28岁,看起来却已经四十多了,她很瘦,眼睛很亮,张素商尊敬这样的人。
他诚恳的说道:“请不要再叫我少爷,我已经不是少爷了,叫我素商或秋璞都好,我
如今是28年,他应该还能抚养这个孩子九年,至于九年后,他也不知道自己在哪儿,也许是回国做个军医,支持抗战,但那时候全世界都乱成一锅粥,没人能肯定地说自己明天如何。
那时候俄国也会被卷进去,阿列克谢是科研人员,有极大可能会被送到后方继续工作,也许能把这孩子托付给他。
只有北美这边不会被波及,或许他应该早做准备,虽然内心崇拜南美的那只鸟,也想过终生飞翔,但张素商抱着软乎乎的外甥女,最终还是意识到,他在地上有责任。
他决定在美国留一份产业,比如一栋富人小区的房屋或者街边的店铺,反正要安全,有了恒产,等混乱席卷世界的时候,他还可以把大一点的兴华送到这边生活。
多做几手准备总是不会错的,张素商很自然的为外甥女思考了战争来临时的退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