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他这个先例在,估计以后巡按,都要讲究个和气生财。
……
因都是事实俱在案子,也实在没什好狡辩地方。
故而几件案子审完,也才用大半个时辰而已——这其中还有近半时间,是消耗在走过场例行环节当中。
退堂之后,眼见离着正午还有段时间,孙绍宗就琢磨着,去右少卿李文善那里转转,毕竟由李文善起草,魏益牵头第三本有关于《普法下乡》奏章,马上就要呈上去。
说着,毫不留恋抄起笔来,在口供上画押为记,于是前后还不到半刻钟功夫,就到结案宣判时候。
这也正是孙绍宗提不起精神原因。
不过再怎不耐烦,该有程序还是要走完。
“犯官施仁贵罔顾圣恩……”
“于江西巡按任上,收受贿赂两千七百六十余两……”
犯施仁贵!”
连串吆喝声之后,满身馊味儿、瘦成皮包骨头施仁贵,便被两个衙役拖到堂上。
等到施仁贵歪歪斜斜,跪倒在大堂正中,孙绍宗便照本宣科问句:“施仁贵,你可知罪?”
就见这施仁贵缓缓抬起头,黑眼眶里两只通红眼睛,往公案后定格半晌,突然惨笑道:“大人何须再问?下官如今只求速死!”
其实也真没什好问。
孙绍宗作为始作俑者,自然要先去过目下。
不过还没等动身,张成便引着名荣国府仆人寻过来,说是贾琏晚上设宴,请孙绍宗过去吃酒。
前两日在望江楼时,贾琏倒确说过这事儿,还表示要在酒席上,探讨下让渡平儿细节。
“不顾同年之谊,威逼索贿于分宜县令朱廣,致使朱廣于府衙门外官轿之内自尽……”
两千七百两贿赂,对于个手握重权巡按御史来说,实在算不得什,错就错在这厮志得意满之余,竟当众羞辱自己同年朱廣。
偏这朱廣又是个自尊心过剩主儿,出门后越想越憋屈,竟然在轿子里用匕首自尽。
而沾上索贿逼死同年罪名,这施仁贵自然也只能为其陪葬。
话说……
这货受贿金额本来不大,可他却逼死人命,更犯下官场大忌,即便孙绍宗想法外开恩,也必然过不刑部复核那关。
“也罢。”
而孙绍宗也压根没想跟他墨迹,于是点头道:“既然你心求死,本官成全你便是——陈敬德,将物证、口供交由他确认,然后当堂画押为记。”
陈敬德找出相应之物,示意黄斌捧,在施仁贵面前铺开。
施仁贵打量着那些物证、口供,干瘦脸上渐渐泛起些自嘲之意,最后摇头叹息道:“天作孽犹可恕,自作孽不可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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