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这种改变怕也不是朝夕就能达成。
好在孙绍宗刚来,还有是时间与他们消磨——而后世法院体系些理念做法,也或许可以借鉴二。
孙绍宗嗤笑声,太上皇初登大宝时,曾任命名臣许秦为大理寺卿,那时候大理寺名头度盖过刑部、都察院。
当时可没听说过,大理寺成例是‘等、靠、要’三字。
当然,在孙绍宗看来,大理寺最大顽疾,还不是这等官僚作风,而是本身制度就极其不接地气。
名义上,各省提刑按察使司,归属于三法司管辖。
但大理寺既不似刑部那样,掌握刑名官吏提举、考察权利,又不似都察院那样,有稽查百僚职司,更在各省驻有监察御史。
再加上刑部、都察院都是正二品构架,偏大理寺最高只有三品,与各省按察使平级——这上下级便也不那牢靠。
若是有个威望足够能臣坐镇大理寺,主动邀揽各地重大案件,或许还不显什。
可旦遇到魏益这种得过且过,这大理寺就几乎沦为摆设。
想要扭转这种局面,指望每任大理寺卿都是能吏,是绝不靠谱。
真正想要改变这种局面,必须得从制度上着手,让大理寺触角扎根于地方,而不是高高在上、八面威风、久坐不动、十分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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