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都快七岁,居然不会用筷子吗?”封琛问。
颜布布无辜地看着他:“会啊,现在就在用。”
说完后用筷子戳起块肉,颤巍巍地送到嘴边。只是眼看就要咬着,那块肉又倏地滑到筷子底。
以前在家里时,封琛不止次见过颜布布吃饭,都是端着他那个黄色专属小碗,握着黄色小勺,坐在前院葡萄架下,勺接勺地往嘴里喂。
过会儿再看见时,那满满碗饭就已经到碗底。
现在大家都去排队领饭盒打饭,他便让颜布布等着,自己去打两盒饭回来。
颜布布闻闻:“这肉肉好香啊……”迫不及待地俯下头在饭盒里咬口肉,眼睛都亮,“好好吃!”
封琛也夹筷子肉喂进嘴里,慢慢地嚼。
他觉得这应该是那种变异种兔子肉,肉质比青噬鲨要嫩些,膻味重,能吃,却也绝对说不上好吃。
像这种没经过什烹饪手法,只加点基本调味品在水里煮熟肉,可能只有颜布布才会吃得这香。
吗?哦哦哦耶……”
封琛摇头:“不回那儿。”
“那是回船上?”
封琛心情很好地微笑解释:“是要回船上,但们不是要长期住在上面,而是们是要乘船去个遥远地方。”
颜布布想起刚才听到只言片语,惊喜地问道:“是去中心城?”
后来在地下安置点以及蜂巢船上,他也全是使小勺,确没用过筷子。
“这样,食指搭上来,对,这根手指放下去……”封琛干脆教他怎用筷子。
“嗯,知道。”
片刻后,颜布布满头汗地问道:“以后
以前还有人不敢吃青噬鲨肉,坚持只吃大豆,但到现在这种时候,也没人再去在意这些。大厨更是连试吃过程都省略,管他什变异种,只要看上去能吃,那就立即做出来吃。
“太好吃……”颜布布又埋头在饭盒里啃口肉,还在含混地衷心称赞。
封琛用自己筷子敲敲他手里筷子:“别直接啃,用筷子啊。”
“哦。”
颜布布像是握勺子般握住筷子,笨拙地去戳那块肉。
“对,去中心城。”
“哇,中心城啊!中心城啊!”
颜布布从生下来到现在,从来没有离开过海云城,听说要乘船去往中心城,去往那个只在电视里见过大城市,顿时激动不已,再次跳起来蹦跳欢呼。
就算所有人都在忘形庆祝,大厨们也牢记自己职责,在东边洞口空地上开始做晚饭,没过多久,大豆煮熟味道和着某种肉香便弥漫开来。
因为考虑到撤退匆忙,大家都没有带上饭盒,封琛他们下午去物资点时,便取很多次性碗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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