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沧元图 > 病美人[重生] > 第61章 训教

第61章 训教(3 / 4)

此刻天池山上已经不似前几日那样人多,叶云澜却总觉周围有许多窥探目光,不禁微微凝眉。

忽有一个修士小跑过来,挡在叶云澜面前,身后呼啦啦跟着几名侍卫。

这修士样貌生得虽是眉清目秀,但落在叶云澜眼中,却觉面生得很。

淡声道:“道友何事。”

那修士脸微微红,呐呐唤了一句:“叶仙君。”

念儿睁大了眼,“小弟弟,你——!”

沈殊打量几下手中木梳,“倒还十分精致。”

他撩起长眸,似笑非笑看了念儿一眼,“小妹妹,既然你是想去天宗玩耍,那由谁带这木梳都是一样,况且师尊身体有恙,你们俩谁磕着碰着都是不妥,还是我来替你保管吧。”

说罢就把木梳收入袖中。

念儿愤愤瞪他一眼,鼓起了嘴,心中暗想:这怎么一样……

目的师徒两人,却始终没有露面。

直到论道会彻底落幕,天宗飞舟将行启程,叶云澜才终于从仙宫走出。

临走时,念儿不舍拉着他的手,仿佛鼓起勇气道:“我想跟着哥哥,去看看这个世界。”

叶云澜:“你是天池山山灵,离开天池,会否对你有所不利?”

念儿仿佛已经想好,笑道:“天池山是念儿神魂寄托之物,念儿活动范围无法离开天池。但念儿可以分出一部分神识寄托到另一物上,由哥哥带念儿出去,这样哥哥走到哪儿,念儿便能看到哪儿的风景了。”

仙君?

这称呼只有沈殊年少懵懂时唤过他,后面便只敬称他为师尊了。况且仙这样的名号,唯有突破凡身六境者才可使用,比如世人对栖云君,便称呼其为“仙尊”。

但他而今是凡人之身,修为无存,这人唤他“叶仙君”,确乎是有些奇怪。

叶云澜眉凝得更深。

便见那修士踌躇一会,大声道:“我,我乃东海朝天宫少主海久鸠,派中有

叶云澜并未觉察出两人之间暗流汹涌,在他看来,木梳由谁带回天宗,确如沈殊所言,并无什么区别。

远处不断有各派飞舟腾空时的气流声传来,如同海豚鸣叫,毛球跳上他的肩。

叶云澜侧身看向沈殊:“时候到了,我们走罢。”

“好,师尊。”

走出仙宫,天光落到两人身上。

旁边沈殊闻言黑了脸。

叶云澜:“我回天宗之后,轻易不会出门,恐怕无法如你所愿。”

“无妨,虽然念儿这部分神识活动范围并无天池山宽广,也有数十里,足够念儿在哥哥宗门里玩好久啦。”

念儿说着,将一把精致的木梳交给叶云澜。

天池山这些日子,念儿给他帮助良多,况且带一柄木梳只是小事,叶云澜轻点头,接过木梳,就要收进怀里,旁边却忽然伸出一只手来把木梳拿了过去。

排行阅读

这是一个理智与情感的故事。关于梦想,人人夸夸其谈;关于爱情,人人缄默不语。我爱你,更爱我自己。 名校毕业工作能力出众的纪星因为不堪职场骚扰辞职创业,一路挫折不断,却因投资人韩廷的指导和提点而渐渐褪去生涩,变得成熟。 事业开始顺利时,与男友的感情却走到尽头。她与韩廷之间也渐渐产生暧昧,关系发生改变。

苍白爱情

三秋泓
天之骄子渣攻X自卑怯懦美人伪骨科年下宋知雨寄人篱下,为了苟活,主动变成了继弟严越明最喜欢的床上玩具。注意:没有排雷,到处是雷。自带扫雷系统,谢谢。
我深深地爱着你,你却爱着一个傻逼,傻逼他不爱你,你比傻逼还傻逼,爱着爱着傻逼的你,我比你更傻逼,简单来说,本文讲述一个,谁比谁更傻逼的故事。

秋以为期

桃千岁
军二代攻 X 黑帮老大受,强强,肯定有反攻。《无地自容》系列文。军二代和黑帮老大的强强对决。主角:柯明轩,边以秋。是否互攻,看我心情,反攻是一定有的。

相爱未遂

金陵十四钗
满城衣冠副CP,律师X检察官,破镜重圆本文第一人称,互攻。

万族之劫

老鹰吃小鸡
万族之劫男主角是苏宇,原大夏府南元城南元中等学府学生,以上上等的高评价、并以南元第一的成绩考入大夏文明学府并拜师白枫,加入多神文系,脑海中开启神秘书册。我是这诸天万族的劫!万族之劫小说什么时候更新?
最新小说: 那个喊楼告白的黑皮Omega 严拓 我的叔叔李海 名字的意义 重生后我决定继承家产 斯文尤物 一个贫穷的年轻人 回乡后揣了失忆霸总的崽 修真界第一暴躁奶妈 养了偏执狼崽后[电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