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好纪与棠说这句话时候,赵暮夕已经把嘴里那口汤咽下去,否则,她很有可能喷纪总脸。赵暮夕觉得纪与棠脸皮厚度,估计是自己两倍,否则怎好意思说这种话?“又不是每天都有时间……”
今天因为纪与棠通电话,她临时放林微和任康鸽子,还被林微说好阵。
“没说每天都来。”
“这……”拜托,纪总你搞错重点吧,重点是哪有人蹭吃蹭得像您这理直气壮?
纪与棠今晚胃口又不错,小碗米饭已经吃到快见底,“赵暮夕,们算朋友吗?”
她本来就怕痒,脖子还是最敏感地方,“你干什……”
“别动……”纪与棠又轻轻揽过她头发,“给你扎起来。”
“嗯。”赵暮夕手切菜弄湿,她也不自己动手,就静静站在原地,让纪与棠帮她弄着头发,纪总动作又轻又柔,舒服。
赵暮夕真觉得她是个很温柔女人,如果是装,那也可以给满分,赵暮夕知道纪与棠不是她想象中那简单,但和纪与棠相处,她本能地会忘记这些,再说她穷二白,纪总能图她个什。
“还不做菜?”纪与棠见赵小姐突然呆,便提醒她,“饿。”
这是赵暮夕以前想问句话,没想到今天纪与棠却主动说出来,“算……算啊。”当初纪与棠拿钱跟她说事,她很气愤,她知道自己确实没把纪与棠当客户,而是当成朋友。
“朋友来你这吃顿饭,很过分吗?”
同样话,有人说出来像是在钻牛角尖,但有人说出来,就好像是无法反驳真理,纪与棠现在就给赵暮夕这种感觉,还是气场问题,嗯,气场足就能唬住人。
“那你……想来就来吧。”赵暮夕再次在纪大小姐面前妥协,还是那句话,她真是拒绝不纪与棠,纪与棠好像也吃
“噢…就快好。”赵暮夕回过神,看着自己左手食指,已经变得“光秃秃”,看来这双手指甲都得剪掉,她有强迫症,否则看着难受。
清蒸黄花鱼,番茄烧牛腩,炒蔬菜再加个菌菇汤,口味都很清淡,在赵暮夕这里,这绝对算得上是贵宾级待遇,要知道林微好几次来时候,赵暮夕就熬锅白米粥,外加两碟小咸菜。
“你请保姆没?”两个人吃饭,还能有人聊聊天,这感觉挺好。赵暮夕不喜欢太闹,闹让人感觉浮躁,但也不喜欢太静,因为静会让人觉得孤单,现在这样就刚刚好。
纪与棠饭前照旧先喝碗汤,不容否认,赵小姐手艺真好,煲汤比很多大厨做都要鲜美,“不需要,中午不在家吃,晚上,上你这来吃就行。
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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