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沧元图 > 蚀骨美人 > 第13章 挑食

第13章 挑食(4 / 4)

上一页   ←  章节目录  →   下一章

即使身为厉鬼,阳气是他的食物,是他维持自身形态的必须。

乐园之主算是一个。

只是,神明不可直视。

就算被触碰,甚至咬上对方指尖,他也难以真正看清对方那只布满黑色符文,由无边黑暗凝聚而生的手,究竟是什么模样。

他曾很多次在心中描摹过对方手的样子。

DFD再度拿下了当年世界赛冠军,但由于Liquor团队赛决赛参加的场数不足,而他又为了保持团队赛状态而没有参加个人赛竞逐,当年MVP落到了另一家老牌战队的队长身上。冠军荣耀只归DFD,季风出道即巅峰,这让他之后接管DFD队长的位置名正言顺,并没有遭受太多波折。

而Liquor在DPL决赛后宣布退役。

在剧情之中,Liquor就只是季风口述里的“前队长”,季风努力想要超越的对象,一个作为背景板存在。

和他的炮灰待遇相差不了多少。

只不过他的存在是为了衬托主角受的光辉,Liquor却是为了其中的一个主角攻铺路。

多场对方的比赛。

初春天气不算太冷,场馆里还开着空调,职业选手们为了操作灵活,大多都是短袖上场,只有凌俞总是习惯穿着长袖队服外套。

而现在他知道了原因。

——对方手腕上缠着绷带,被队服遮掩了起来,却在刚才动作里稍稍露出一截。

他想起原书剧情。

应当是修长白皙,完美无瑕。

大约就是凌俞这般模样。

作者有话要说:

不是看上了你的小蛋糕,是看上了你的手。

倒也说不清谁比谁更惨。

只是。

谢眠又一次看向那双在他眼中近乎完美的手。

凌俞说得没错,他在某方面确实非常挑食。

他很少会对一个人的某个部位有所欲求,产生吸食对方阳气的冲动。

在主角白昙的众多追求者里,也有一位是当时十分火热的电竞选手,却并不是凌俞,而是DFD的新任队长,季风。

原书作者似乎非常喜欢狼狗类型的攻,和年轻气盛的左妄差不多,季风也是会为白昙争风吃醋的人,曾经在微博上面对白昙公然示爱,和左妄对骂PK,声势之大,引起电竞圈和娱乐圈震动。

而在2033年DPL世界赛决赛中,Liquor手伤发作,在强撑将决赛局打完一半,为DFD战队拿下足以奠定胜局的积分之后,将自己的位置交由队里的替补季风上场。

大概是因为积分领先太多,季风心态还算稳定,虽然也失误了几次,却依旧和其他队伍保持了积分差距。

这是季风的成名之战,原书里对他大夸特夸,原句是“年少成名,承托重任,不畏不惧,有大将之风”。

排行阅读

这是一个理智与情感的故事。关于梦想,人人夸夸其谈;关于爱情,人人缄默不语。我爱你,更爱我自己。 名校毕业工作能力出众的纪星因为不堪职场骚扰辞职创业,一路挫折不断,却因投资人韩廷的指导和提点而渐渐褪去生涩,变得成熟。 事业开始顺利时,与男友的感情却走到尽头。她与韩廷之间也渐渐产生暧昧,关系发生改变。

苍白爱情

三秋泓
天之骄子渣攻X自卑怯懦美人伪骨科年下宋知雨寄人篱下,为了苟活,主动变成了继弟严越明最喜欢的床上玩具。注意:没有排雷,到处是雷。自带扫雷系统,谢谢。
我深深地爱着你,你却爱着一个傻逼,傻逼他不爱你,你比傻逼还傻逼,爱着爱着傻逼的你,我比你更傻逼,简单来说,本文讲述一个,谁比谁更傻逼的故事。

秋以为期

桃千岁
军二代攻 X 黑帮老大受,强强,肯定有反攻。《无地自容》系列文。军二代和黑帮老大的强强对决。主角:柯明轩,边以秋。是否互攻,看我心情,反攻是一定有的。

相爱未遂

金陵十四钗
满城衣冠副CP,律师X检察官,破镜重圆本文第一人称,互攻。

万族之劫

老鹰吃小鸡
万族之劫男主角是苏宇,原大夏府南元城南元中等学府学生,以上上等的高评价、并以南元第一的成绩考入大夏文明学府并拜师白枫,加入多神文系,脑海中开启神秘书册。我是这诸天万族的劫!万族之劫小说什么时候更新?
最新小说: 那个喊楼告白的黑皮Omega 严拓 我的叔叔李海 名字的意义 重生后我决定继承家产 斯文尤物 一个贫穷的年轻人 回乡后揣了失忆霸总的崽 修真界第一暴躁奶妈 养了偏执狼崽后[电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