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从来都不会要求或者命令自己,会耐心询问自己意见,他温柔而别扭,却从始至终都在尊重并关怀着自己。
容眠觉得成为伴侣更适合于他和钟熠现在情况,因为这是个对等,羁绊更深,而且更加亲密关系。
“很喜欢你。”
容眠说,“虽然已经和你说过很多遍,但是现在想再和你说遍,以后也会继续对你说很多很多遍。”
容眠低下头,看向自己手里项圈。
钟熠时间完全反应不过来他在干什。
然后容眠又说:“云叔说,人类在求爱时候,都很喜欢用玫瑰花来表示爱意。”
“可是不知道为什,闻到这种花气味,鼻子就会很痒,会直打喷嚏。”
容眠说,“所以想送你些别东西。”
没有鲜花可以送容眠从口袋里掏出个环状东西,他小心地捧在手心里,然后抬起眼,安静地盯着钟熠脸看。
“所以可以保护好你。”
容眠说。
“会抓鸟和抓鱼,还有飞虫和蝴蝶。”
容眠耐心地继续补充道,“虽然赚钱没有你多,但是已经攒下些,如果有天你不想拍戏,就把半存款给云叔,剩下全都给你,咱们可以起去海边住。”
“现在已经会煎香肠,培根,鸡蛋还有煮西兰花,馄饨还不会包,但是可以学。”
而这次,容眠终于有勇气抬起手,把项圈捧到钟熠面前。
只不过这次他问是:“钟熠,你愿意做配偶吗?”
作者有话说:
春天
不是戒指,是项圈。
钟熠认得出这个铃铛项圈,就是在自己毕生难忘三十岁生日那天,容眠坐在酒店床上,带在脖子上那个项圈。
容眠当时想让钟熠来当自己主人。
可是现在看来,主人有可能并不是个最恰当角色。
因为主人听起来更像是个支配者或者控制者,而钟熠从来都是以个平等姿态和角度来对待自己。
容眠说,“还可以天天抓鱼给你吃,不会让你饿肚子。”
然后钟熠就看着容眠表情呆滞瞬,那明显是副突然忘词神情。
“……为拍这部戏,还特地去学人类化学和数学知识。”
容眠开始艰难地绞尽脑汁,“虽然数学对而言有些难,但是会背元素周期表前三行,还知道些简单化学式反应式……”
容眠就这样笨拙地,个个地开始列举起来自己身上长处,像是孔雀开屏样,对着钟熠炫耀着自己身上每根漂亮羽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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