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厌四下打量圈,从电视柜旁边拿起个倒扣在桌上相框,里面夹着是年代久远黑白照,被人撕毁角,只留下小女孩个人,看模样像是裴锦红。
不知为何,她总觉得这照片有丝眼熟。
林厌蹙眉。
刘志话打断她思路。
“红姐,都收拾好,那们就先走。”
林厌则在盘算着,来那地方宋余杭已经知道,难免会来找她,未必安全。
二来,夜总会里人多眼杂,住外面好传递消息些,至于夜总会里些动静,自然会有刘志帮她盯着。
她现在搬去这所房子也是裴锦红名下私人房产,江城市某高档小区复式公寓,二十四小时安保,电梯走廊都有监控摄像。
林厌很满意,站在走廊上看着手下人忙进忙出,心想:这个人贩子品味还不错嘛。
“红姐,都收拾好。”刘志拿袖子擦着汗往出来走。
寸寸摸索过去,手指终于抓到丝细软,拿到台灯底下看,是根黑色短发。
她来过。
林厌时之间心绪翻涌,眼眶又红,攥着那根头发没动,哆嗦着嘴唇。
她多想冲出去找她啊,告诉她自己还活着,再抱抱她亲亲她,从她身上汲取丝温暖。这个地方真是太冷,时时刻刻都得提心吊胆,过得如履薄冰。
她没有个夜晚能安眠,在盛夏夜晚里都会出身冷汗,被自己冻醒。
他嘴上说着要走,却站在这里动不动,其他人都不见,大抵是被他遣开。
林厌内心冷笑,放下相框。
“好,回去休息吧。”
刘志没动,反倒上前步,脸色颇有些急切:“
“你看看还有什需要添置,们再弄。”
“辛苦。”林厌从钱包里抽出几张红票子出来,两根手指夹着递给他。
“请兄弟们吃顿好吧。”
其他人也都嘿嘿笑起来:“还是红姐对们好。”
房间上下两层加起来二百来平吧,比她从前别墅小点,不过勉强能住。
医生说,这是经过大手术后正常应激反应,可是只有她自己知道,她只是患种名为“宋余杭”相思病。
把机械棍还给她后,她身边再也没有任何关于她东西,连用来缅怀都不能。
林厌挣扎再三,还是选择拿出打火机,把这根头发烧掉。
那肆虐火舌也吞噬她手指,林厌在这个类似涅槃过程里痛彻心扉,眼角终于滚出两行清泪。
雨下整夜,她彻夜未眠,第二天清早就通知人来帮她搬家,本来裴锦红住近些也只是为方便管理会所,但如今王强死,所有人都只当她是触景伤情,搬家合情合理,倒也没惹人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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