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对,这是和本案无关证据!”律师马上举手发言。
法官看他眼,把目光投回到大屏幕上。
“反对无效
“叼!给老子叼起来!叼不起来你也就不用干!”说着按着她头往下,女孩子眼里渗出泪花。
旁听席上响起片嘘声。
法官敲锤:“肃静!”
林厌摇头嗤笑下,突然开口打断对方接下来夸夸其谈:“他们之间发生什不感兴趣,也没有必要复述给听,只阐述鉴定结果——”
检方证人站起来发言:“死者死于单刃锐器伤而造成大出血,凶器就是这把水果刀。”
犯朋友起进入KTV包房,这是走廊上监控视频。”
律师助理打开电脑,按下播放键,林厌目光看过去,只见画面上靳伟鑫搂着名叫王丽死者,神色亲昵,脚步踉跄,似乎是喝醉。
此时他们走过地方刚好位于个摄像头下面,监控闪而过王丽有些不耐烦却不得不隐忍脸。
此时监控视频上时间是十点十五分,两个小时之后,靳伟鑫个人慌慌张张地跑出包厢,大约十分钟过后,又拖着个行李箱回到包厢里。
那个行李箱就是他用来抛尸作案工具,这般行迹本来可疑,但他是老板,员工自然不敢说什,更何况当时已是凌晨,人困马乏,竟被他逃出去,停车场里监控也拍到他行车轨迹,他有作案动机,也有犯罪事实,尸检结果更是证据确凿,即使零口供也能定罪。
律师举起证物袋,而检方法医陆续发言道:“凶器长10cm,最宽处达3cm,符合死者身上锐器伤,而从这把刀上也检验出死者血液与嫌犯指纹,对于这个你有什想说?”
这话是在问林厌。
站时间有点久,这位大小姐漫不经心靠在桌上:“律师,出示乙第四号证据。”
经过法庭允许后,律师打开电脑,把ppt投在大屏幕上。
“这是从死者后腰处发现淤青——”
坐在下面靳伟鑫戴着手铐,神色闪过几分闪躲,两只手有些不自觉地抓在起,是紧张表现。
“据当晚曾在包厢里同喝酒目击者证词,嫌犯刚坐下不久就对死者动手动脚,死者迫于他是自己老板而不得不虚与委蛇,直到嫌犯——”他说着,凉凉目光投向靳伟鑫。
“让死者把掉落在自己胯间扑克牌用嘴叼起来。”
“叼啊,你怎不叼啊,用嘴给老子叼起来,这钱就都是你。”靳伟鑫用钱拍打着跪在他身边女孩子脸。
女人穿单薄,露脐上衣超短裤,男人见她不动,直接用手把钱塞进她低垂领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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