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辛普森辩护团在复核证据时候,再次检查这份血迹标本,竟然在里面发现乙二胺四乙酸成分。”
柳弈问道:“你知道,这意味着什吗?”
对临床学生来说,“乙二胺四乙酸”并不是个很熟悉名词,所以方夏足足思考二十秒,才想到这个东西用途,“你是说,抗凝剂?”
“对,就是抗凝剂。”
柳弈微笑颔首,提示道:“乙二胺四乙酸盐管,也就是们平常说EDTA管,是种常用抗凝管,护士姐姐抽血时紫色头那种管子就是。”
柳弈把笔转转,忽然低声“啊”声,随口补句:“另外还有种可能,检验出错或者造假。”
“什?”
方夏非常震惊,“这、这东西还能出错?还能造假?”
柳弈奇怪地回视他眼,“当然啊,这有什好诧异,听过著名辛普森杀妻案吗?”
“不、不知道。”
敢班门弄斧哦……”
好吧,千穿万穿马屁不穿,柳弈看在这小孩长得可爱嘴巴又甜份上,决定不为难他。
“就你会说话。”
柳弈笑笑,收回笔,又举例道:“比如,回广君是自己故意服下药物——换言之,就是z.sha。还有可能是误服,或者遭人诱骗才服药等等……”
他边说,边将自己推测条条写到笔记上。
“明白!”
方夏大叫起来,“所以,是有人把辛普森血样装在抗凝管里,然后滴落到现场!”
“嗯,庭审法官和陪审团也是这认为。”
柳弈回答:“当时有个警长曾经随身携带辛普森血样,在凶杀案现场停留3小时,然后才把血样送到痕检部门去,加之从现场血
方夏又露出那如同离水金鱼般张着口,蠢兮兮表情,“辛什杀妻案来着?”
柳弈耐心地解释道:
“在十多年前,米帝曾经有个很著名案件,前美式橄榄球运动员辛普森被指控在前妻妮可家中,用刀杀死妮可和她情人高曼,当时检方为控其入罪,准备多项证据,其中项,就是他们在凶杀现场发现被告人辛普森血迹。”
“嗯嗯。”
方夏用力点头,表示自己在很认真听着。
方夏听得直点头,然后就着柳弈列出条目,项项地思考应该如何验证这些猜测对错。
十五分钟之后,方夏看着写得满满张纸,感到心中希望小火苗终于变成蓬蓬燃烧火炬,已经对替自家心上人洗脱冤屈充满信心。
“还有呢?”
他眨巴着哭得通红兔子眼儿,兴奋地问道:“还有其他可能吗?”
“唔,差不多就是这些吧。”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