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二十二章(2 / 5)

算了算了,再怎么高大健壮,那也是自己养的!就当自己养的小猪长大了,没有枉费四年多的辛苦投喂,自己明明应该高兴才是,怎么能如此心胸狭隘,斤斤计较呢?

青年撇了撇嘴,似乎对这个称呼很不满,而后几步迈了过来,一下子从身后搂住林若轩,把汗湿的头发在对方脖颈里胡乱蹭了蹭,弄得林若轩的衣领都乱了。

“殿下,别闹了,没看见我在写东西吗?”林若轩无奈道。

“不是说了嘛,在私底下不准叫我殿下,要叫我阿雪。”季如雪闷闷道。

“这不改不过来嘛而且我怕万一叫顺了口,在外面也叫错,你也知道,宋谦那帮清流巴不得我多犯点错。”

季如雪不依不饶地搂着他,讨价还价道:“那你现在多叫我两声,弥补一下。”

常谨慎,不仅字斟句酌,还每次都把那叠“情书”拿出来模仿笔迹。

简直麻烦死了,不想写啊。

林若轩发了一会儿呆,终于勉强打起精神,在心里默念着“拖延症要不得”,然后打开铜盒,将那叠厚厚的情书拿了出来,小心翼翼地模仿着林瓦儿的字迹,写起信来。

“见信如晤。余听闻,君不日便将进京”

林若轩愁眉苦脸地写了好一会儿,才写了几十个字,他停下来揉了揉手腕,忽然听见门外传来一阵轻盈的脚步声。

林若轩又是好笑又是无奈:“行行行,阿雪,阿雪,阿雪你快起来吧,我都喘不过气了,乖阿雪,好阿雪,这下总行了吧?”

“嗯。”听到这里,季如雪总算满意了,终于放开林若轩站了起来。

他垂眸看着林若轩,用力抿了抿薄唇,可根本止不住脸上的笑意,一双漆黑的眼睛明亮得吓人,似乎对“乖阿雪、好阿雪”这种肉麻称呼极为满意。

林若轩上上下下打量着面前的青年,心中也十分欣慰,这四年以来,虽然一路跌跌撞撞,但季如雪总算是有惊无险地长大了,如今这小子又高挑又结实,比自己高了整整大半个头,也不知道怎么长的。

想到这里,林若轩有些郁闷,自己如今这个身体估摸只有一米七出头,比现代的自己还矮了几公分,细胳膊细腿儿的,连腹肌都没有他看着季如雪的宽肩窄腰,觉得有点牙痒痒。

糟了,那小子来了。

林若轩慌慌张张地拿起旁边的砚台,手忙脚乱地把那叠“情书”正面朝下地压在砚台底下。

“先生!”

随着这清亮悦耳的声音,一个十八九岁的青年大步迈了进来,他个子很高,肤色如雪,英挺俊美至极,身着一袭简单的黑色劲装,领口还微微敞着,漆黑的发鬓也汗湿了,显然刚刚从演武场过来。

林若轩险险藏好了“情书”,故作镇定地微微一笑:“殿下。”

排行阅读

这是一个理智与情感的故事。关于梦想,人人夸夸其谈;关于爱情,人人缄默不语。我爱你,更爱我自己。 名校毕业工作能力出众的纪星因为不堪职场骚扰辞职创业,一路挫折不断,却因投资人韩廷的指导和提点而渐渐褪去生涩,变得成熟。 事业开始顺利时,与男友的感情却走到尽头。她与韩廷之间也渐渐产生暧昧,关系发生改变。

苍白爱情

三秋泓
天之骄子渣攻X自卑怯懦美人伪骨科年下宋知雨寄人篱下,为了苟活,主动变成了继弟严越明最喜欢的床上玩具。注意:没有排雷,到处是雷。自带扫雷系统,谢谢。
我深深地爱着你,你却爱着一个傻逼,傻逼他不爱你,你比傻逼还傻逼,爱着爱着傻逼的你,我比你更傻逼,简单来说,本文讲述一个,谁比谁更傻逼的故事。

秋以为期

桃千岁
军二代攻 X 黑帮老大受,强强,肯定有反攻。《无地自容》系列文。军二代和黑帮老大的强强对决。主角:柯明轩,边以秋。是否互攻,看我心情,反攻是一定有的。

相爱未遂

金陵十四钗
满城衣冠副CP,律师X检察官,破镜重圆本文第一人称,互攻。

万族之劫

老鹰吃小鸡
万族之劫男主角是苏宇,原大夏府南元城南元中等学府学生,以上上等的高评价、并以南元第一的成绩考入大夏文明学府并拜师白枫,加入多神文系,脑海中开启神秘书册。我是这诸天万族的劫!万族之劫小说什么时候更新?
最新小说: 那个喊楼告白的黑皮Omega 严拓 我的叔叔李海 名字的意义 重生后我决定继承家产 斯文尤物 一个贫穷的年轻人 回乡后揣了失忆霸总的崽 修真界第一暴躁奶妈 养了偏执狼崽后[电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