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五章(2 / 5)

而那个高高在上的男人,自己的亲生父亲,竟然让林若轩这条变态阉狗,好好“管教”自己?

为什么,为什么同样身为大渊朝的皇子,他活得连狗都不如,还要忍受这样的羞辱?

一开始,那阉狗大约还有所顾忌,并不敢做得太过分,只用细细的鞭子,还有燃烧的线香,慢慢折磨自己。这样过了好几个月,父皇一直没有任何反应,那阉狗便越发过分,这几天竟然开始抚摸自己,昨天甚至拿出了那种*药,想要……

太恶心了。

季如雪缓缓闭上眼睛,指甲深深陷入了掌心,勉强忍住了作呕的感觉。

他不过是在尚书房的窗外,偷听了一会儿讲学,太子便揪着他的头发,把他按在地上,还让下人端来装满屎尿的便盆,想将他的脸按进屎尿里……他自然反抗了,那些屎尿泼了太子一身,还惊动了讲学的老师,太子却恼羞成怒,反咬一口,说他“目无兄长,心存歹毒”……

父皇来了,他也努力辩解了。

可那个身着明黄龙袍的男人,那位大渊朝至高无上的皇帝,自己所谓的“父亲”,却根本听不进去一个字,他那种居高临下的眼神,仿佛看着一只恶心的臭虫,看着一团腐臭的垃圾,连目光都不愿意多停留一瞬。

在太子得意的眼光中,他挨了二十杖,痛得几乎晕过去。

他趴在冰冷坚硬的水磨青砖上,身下是温热粘稠的鲜血,听见那个高高在上的男人淡声道:“林若轩,替朕好好管教管教这个孽子。”

那阉狗细长的手指,在自己皮肤上缓缓摩挲,如同毒蛇一般,冰冷、细腻、柔滑……那种恶心的触感,仿佛还停留在他的皮肤上。

昨天只差一点点,他就能要了那条阉狗的命,当时屋子里只有他们两个人,角落里点着线香,床边放着一柄锋利的银剪子,还有一大瓶烈酒。

看到那柄剪子和烈酒的时候,几乎瞬间,他便想好了一切,他要杀了这条阉狗,再用烈酒和线香把屋子点了,这样就可以毁尸灭迹,推说是意外火灾……成功的希望很大。

结果因为饿得太久,

一个低哑柔软的声音回答:“是,陛下,奴婢一定尽心尽力。”

林若轩……好熟悉的名字。

太监们叽叽喳喳的八卦中,曾经无数次地提起这个人。

在那些传说中,林若轩是当今皇帝养的一条疯狗,司礼监秉笔太监,兼任东厂督主,他阴柔漂亮,心肠歹毒,六亲不认,气焰滔天,连内阁首辅都不放在眼里。

更让太监们津津乐道的是,林若轩虽然是个阉人,但却非常喜欢玩弄十几岁的男孩,经常流连京城著名的小倌馆,每次他在小倌馆过夜,第二天一大早,就有被凌虐至死的男孩尸体,偷偷从后门运出来。

排行阅读

这是一个理智与情感的故事。关于梦想,人人夸夸其谈;关于爱情,人人缄默不语。我爱你,更爱我自己。 名校毕业工作能力出众的纪星因为不堪职场骚扰辞职创业,一路挫折不断,却因投资人韩廷的指导和提点而渐渐褪去生涩,变得成熟。 事业开始顺利时,与男友的感情却走到尽头。她与韩廷之间也渐渐产生暧昧,关系发生改变。

苍白爱情

三秋泓
天之骄子渣攻X自卑怯懦美人伪骨科年下宋知雨寄人篱下,为了苟活,主动变成了继弟严越明最喜欢的床上玩具。注意:没有排雷,到处是雷。自带扫雷系统,谢谢。
我深深地爱着你,你却爱着一个傻逼,傻逼他不爱你,你比傻逼还傻逼,爱着爱着傻逼的你,我比你更傻逼,简单来说,本文讲述一个,谁比谁更傻逼的故事。

秋以为期

桃千岁
军二代攻 X 黑帮老大受,强强,肯定有反攻。《无地自容》系列文。军二代和黑帮老大的强强对决。主角:柯明轩,边以秋。是否互攻,看我心情,反攻是一定有的。

相爱未遂

金陵十四钗
满城衣冠副CP,律师X检察官,破镜重圆本文第一人称,互攻。

万族之劫

老鹰吃小鸡
万族之劫男主角是苏宇,原大夏府南元城南元中等学府学生,以上上等的高评价、并以南元第一的成绩考入大夏文明学府并拜师白枫,加入多神文系,脑海中开启神秘书册。我是这诸天万族的劫!万族之劫小说什么时候更新?
最新小说: 那个喊楼告白的黑皮Omega 严拓 我的叔叔李海 名字的意义 重生后我决定继承家产 斯文尤物 一个贫穷的年轻人 回乡后揣了失忆霸总的崽 修真界第一暴躁奶妈 养了偏执狼崽后[电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