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扼制盗版方面,也希望能够再严格点,比如先前所说,混乱市场是让好人疲于奔命,自己想办法去维权,规范市场则是让坏人提高犯罪成本。”
接着,宋凌霄讲述他对于提高犯罪成本想法,包括朝廷借着四部总集工程展开,推行版权登记,想要出版必须先展示作者授权书,而不是让作者拿着授权书去要求盗版书坊停止翻刻。
宋凌霄这番设想,说得众人愣愣,余象天更是半张着嘴,半句话都说不出来。
“还有,对现在大兆律中关于盗版入刑评估标准也有意见。比如建阳书坊案子,盗版书商没有成本,也不会珍惜作品,所以用最
才是正版?应该把钱付给谁?陈寿后人?还是大兆说话先生?”
宋凌霄却丝毫没有被问住。
这个问题,简直太特简单,看看版权法,看看《出版管理条例》,写多清晰!
他并不知道,曾经梁庆被这个问题问倒,并度怀疑他坚持正版正确性。
“余坊主提出这个问题很好,首先们要明确两件事,第,现在商业出版时代,因为印刷术推广,现在出版环境已经和以往不同,急需推行新出版法规,来保证市场良性发展;第二,保护版权到底是在保护什?是在保护创造力,给予进行创造活动人以实际激励。
“明确这两点之后,们就知道,增补大兆律中关于版权保护法规非常有必要。就比如说余坊主刚才提出问题,这种时代累积型作品版权该如何界定,如果从保护创造力角度来看,就很清晰,首先作者必须声明他创作主要源于前代和同时代什作品,前代作品如果年代过于久远,后人已不可考,就附以声明昭示前代作品在本作品中贡献,同时代作品不是不可以参考,参考应当取得原作者同意,没有恶意扭曲或诋毁原作者创作,并对原作者付出定比例报酬。
“这样做,既保护现有作品创造力,也让读者清晰地解到本书血脉源流,有哪些作品为这部经典之作诞生提供基石,这不是什需要避讳问题,也不需要因为有灵感来源或素材来源就不敢去写,归根结底,版权法是保护创造力,不是扼制创造力。”
宋凌霄说罢,府衙内外片寂静。
大家完全没想到,这方面法律竟然能规定到这细……但是,如果真有这样规范方式去保护创造力,那对于作者来说,简直是天大喜讯。
宋凌霄提出保护版权方法,并不是因为他拥有正版版权,就用这种方式去扼制其他书坊发展,他是真希望书坊行业能够健康地、良性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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