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郑九畴中了贡士,你就不必担心他跑掉了。”陈燧抬眼看向宋凌霄,其实他也稍稍有些局促,只是他的面部肌肉控制能力特别强,简单点说就是可以做到喜怒不形于色,因此在他人看来,陈燧的心情应该如死水一般平静,只有他自己知道,宋凌霄别开脸的时候,他才敢抬眼看他。
“啊,对了!”宋凌霄猛地站起来,“我还得给郑九畴送信儿呢!”
“我已经派人去送了。”陈燧拎起茶壶,一手按着茶壶盖子,稳稳地将洗过两遍之后冲泡的茶水斟出来,将茶杯移到宋凌霄面前,“试试。”
宋凌霄端起茶杯,顿时一股闻起来就很贵的香气沁入心脾,他学着其他人那样,摇了摇茶杯,而后一手虚掩着嘴巴,一手端起茶杯,慢慢地啜饮了一口,真香!
陈燧也给自己斟了一杯,两人相对品味了一阵雨前龙井。
体微微倾向他,用肩膀和后背护着他,从狭窄的小径中走出去。
俩人一路都没说话,陈燧自带专车,载着两人直达荟珍阁。
荟珍阁是西北城区最贵最有品位的一家饭店,里面的小二也与别处不同,聘请的是四五十岁的成熟优雅男子,一般都是世家大族的管家退下来以后在这里做事,或是京州有名的掌勺厌倦了后厨生活,专门到荟珍阁传菜,荟珍阁的小二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不差钱。
因此,他们的背都挺得特别直,给客人介绍菜肴时,也会提出专业的搭配意见,这样高超的服务水平,得到了客人们的一致好评,荟珍阁的格调也跟着拉升了许多。
一位四十多岁的高瘦小二将陈燧和宋凌霄引上三楼的雅座,这雅座窗外就是一片翠绿的毛竹林,荟珍阁的花园里引入了各种北方难得一见的植物,光是饱饱眼福也很快乐。
很快,荟珍
宋凌霄以前跟着陈燧来过两次荟珍阁,借着陈燧的插队功能,他也好好享受了一下京州上流社会的待遇,以前他最喜欢欣赏窗外的碧色重重,今天却心慌意乱,怎么也摆脱不掉脸颊上那一小块印记带来的灼热感。
陈燧看起来倒是神色如常,用精巧的裹银茶勺取了几片雨前龙井,放入茶壶之中,再从茶壶另外一边注入热水,让茶香慢慢浸泡出来,他一边从容闲适地做着这些事,一边垂眸问宋凌霄怎么一个人出来看榜。
“现在《银鉴月》正在热销期,谁都走不开,就我这么一个大闲人,自然是我来看榜了。”宋凌霄不自然地蹭了蹭脸。
“你倒是个无为而治的高手。”陈燧评价道。
“那倒不至于,不至于,嘿嘿。”宋凌霄撑住下巴,侧脸望向窗外,这荟珍阁的窗户很大,满满的绿意环绕着临窗的雅座,让人觉得非常舒服惬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