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100章(1 / 4)

上一章   ←  章节目录  →   下一页

李枼被他这副模样弄得心情大好,懒洋洋地把他从一堆红颜佳人中拯救出来。那时打死他他都不会想到,自己未来的皇后第一次逛青楼,竟然是他带过去的。

过了一月,李枼得空从宫中溜出去,又找林清玦和他一道出游。林清玦有了前车之鉴,不敢随意答应他,问:“叶兄要带我去何处?”

李枼摸摸下巴,“你觉得呢?”

林清玦迟疑道:“若又是那等烟花之地……”

“你欲如何?”李枼饶有兴趣道,“同我绝

宜和园是李枼送给林清玦的一份大礼。那个时候的林清玦不过十八岁,为他生下了他们的第一个孩子。林清玦产子时元气大伤,阴窍受损,太医曾言他难再有身孕,为了弥补他,李枼便命人修了这座皇家园林赠予他。可李枼没想到,二十年后,宜和园竟成了困住自己的牢狱。

自李枼从昏迷中醒来,已经过了半月,除了两个伺候他宫女,他见不到任何人,他每天需要做的不过是吃饭,喝药,睡觉,他活了四十年,从未如此清闲过。他不必早起上朝,不必面对堆积如山的奏本,也不必为前朝后宫的平衡殚精竭虑……只可惜,有一点和过去一样,他依旧控制不住地为一人魂牵梦萦。

李枼整日无所事事,时常会想起过去很久的事情,比如他在长兴街第一次见到林清玦,两人因一盏花灯相识,后又结为好友,他带着林清玦游遍京城,林清玦邀他去家中,请他尝川蜀美味。那时的林清玦温润如玉,脸上常挂着浅笑,总是认真地看着他,听他说话。

李枼很喜欢他,但这种喜欢无关风月,更多的是一种惺惺相惜的欣赏。两人相熟后,李枼向他吐露心声:他不喜男子,可他家人非逼他娶哥儿为妻。

林清玦听后颇为惊讶:“我听闻京中哥儿极其稀有,故哥儿一般高嫁。除非是位高权重的重臣,或是世家大族,否则想娶哥儿并非易事。叶兄既然这么说,想必也是出身大家了。”

李枼淡漠道:“算是吧。”

林清玦想不到京城有哪家大户姓叶,不过他刚才此地不久,人生地不熟,有所不知也很正常。林清玦很同情李枼,安慰道:“叶兄,只要你和你家人剖胆倾心,坦诚相待,我相信他们会理解的。”

李枼嗤笑一声,“就我爹那人,油盐不进,固执己见,说什么他都不会听的。”

李枼心情不好,林清玦也不太笑得出来。后来李枼说:“不说这些了,我带你去寻寻乐子。”

结果,他就把林清玦带去了浮云府。林清玦一个书香世家的公子,哪里来过这种地方,偏偏他生得极是清俊,招来不少姑娘青眼。林清玦白皙的脸涨得通红,手足无措地看着李枼,用眼神对他说:叶兄救我!

排行阅读

这是一个理智与情感的故事。关于梦想,人人夸夸其谈;关于爱情,人人缄默不语。我爱你,更爱我自己。 名校毕业工作能力出众的纪星因为不堪职场骚扰辞职创业,一路挫折不断,却因投资人韩廷的指导和提点而渐渐褪去生涩,变得成熟。 事业开始顺利时,与男友的感情却走到尽头。她与韩廷之间也渐渐产生暧昧,关系发生改变。

苍白爱情

三秋泓
天之骄子渣攻X自卑怯懦美人伪骨科年下宋知雨寄人篱下,为了苟活,主动变成了继弟严越明最喜欢的床上玩具。注意:没有排雷,到处是雷。自带扫雷系统,谢谢。
我深深地爱着你,你却爱着一个傻逼,傻逼他不爱你,你比傻逼还傻逼,爱着爱着傻逼的你,我比你更傻逼,简单来说,本文讲述一个,谁比谁更傻逼的故事。

秋以为期

桃千岁
军二代攻 X 黑帮老大受,强强,肯定有反攻。《无地自容》系列文。军二代和黑帮老大的强强对决。主角:柯明轩,边以秋。是否互攻,看我心情,反攻是一定有的。

万族之劫

老鹰吃小鸡
万族之劫男主角是苏宇,原大夏府南元城南元中等学府学生,以上上等的高评价、并以南元第一的成绩考入大夏文明学府并拜师白枫,加入多神文系,脑海中开启神秘书册。我是这诸天万族的劫!万族之劫小说什么时候更新?

相爱未遂

金陵十四钗
满城衣冠副CP,律师X检察官,破镜重圆本文第一人称,互攻。
最新小说: 那个喊楼告白的黑皮Omega 严拓 我的叔叔李海 名字的意义 重生后我决定继承家产 斯文尤物 一个贫穷的年轻人 回乡后揣了失忆霸总的崽 修真界第一暴躁奶妈 养了偏执狼崽后[电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