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脑袋附近地面上,有小滩铁锈色液体。
牙花子。好些事儿吧,它就没有表面上那容易。他姓岳要是个无所事事大富豪,捡个把可怜人,就当是行善积德。问题他不是啊。
岳方祇少见地叹口气,突然想起前年。前年入冬那会儿,他捡个小狗崽子。那小玩意儿头天就把他给咬,害得他跑去打针,花小几千。后来倒是很乖,晓得岳方祇对它不赖,奈何估计是天生身体不好,养两个月,病四五场。岳方祇那阵子带着它在宠物医院里出外进,到底也没能把它留住。隔两个月,他又捡猫崽子,也是同样结局。
猫儿狗儿都捡,人怎就捡不得。岳方祇没头没脑地想。那人命总比畜生命金贵多吧。
问题大概就在就在这儿。他想。就因为太金贵,所以麻烦起来。何况那又不是个正常人。
他在老富店里吃完晚饭,提着包白切羊肉往回走。
流浪汉还在雨棚底下,把旧大衣裹得紧紧。
岳方祇看他会儿,最终还是悄悄进门,像往常样落锁。
这夜他睡得不太安稳。梦里头他带着馒头和锅盖与人茬架,板凳桌椅齐飞那种。
四点半,岳方祇被闹钟准时叫醒。他打个呵欠,觉得外头天色好像有点暗。
穿好衣裳出门,北风夹着雪粒迎面直冲过来。岳方祇狠狠打个寒噤,紧接着心猛地沉。他转过头去,看见车棚后头,流浪汉倒在地上,旧大衣只是松散地披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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