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介于月琴和琵琶之间乐器出现,弹奏方式很多,可
本本长篇小说竟然诞生于个孩子之手。嘲风王子身份在这种时候产生特殊效果,他拿出自己零花钱自费刊印第本小说。内容很简单,讲述古代部族之间矛盾,进而引发战乱。这个故事在老人看来毫不为奇,他们都经历过类似事情,年轻人却不这样想,随着百多本最初书籍在人群中流传,这本书很快变得火热,受到追捧。就这样口口相传,没看过人觉得心痒猫抓,于是到处打听哪里有得卖……
阿依对此完全不懂,她不明白为什嘲风名气夜之间忽然变得如此之大。惶恐之下,她下令将这些书暂扣,并将事情经过详细写在信里,以最快速度派人送给天浩。
当时正处于对鹿族作战关键时刻。对此,他莞尔笑,没想到小儿子竟然在这方面展现出惊人天赋。给阿依回复也很简单——放开手,让他做吧!
很快,这本名为《部落战争》书刊印数量超过六万本,实际卖掉部分超过百分之九十五。
那时候还没有龙族,天浩身份只是牛族摄政王。整个牛族不到千万人口数量,这个刊印比例已经非常高。
嘲风给很多人打开扇门,他们看到个全新世界。尤其是那些年轻行巫者,他们恍然发现原来还有这种专门以写作和文字存在生活方式。就这样,在嘲风带动下,诗歌、小说、散文成为帝国文化圈重要组成部分。虽然专职于写作行巫者数量较少,但他们拥有旺盛且强烈创作意识。毕竟可写东西实在太多,尤其是目前正在进行南方战争,光是看看多达数百万白人俘虏,就令人热血沸腾,想要用手中笔将这切记录下来,永远载于史册。
吹笛子这件事,是天浩从磐石寨时期就带动起来。虽然没有竹子,天浩却从铁匠那里得到几根铜管。那时候他很寂寞,每天太阳落山以后就没有任何娱乐节目,为打发入睡前这段时间,天浩把其中根铜管改造成长笛,虽然音色不怎样,却让两位兄长和妹妹感到惊奇,也带来他想要快乐。
北方蛮族最常用乐器就是鼓。品质最好鼓用熊皮制成,而且必须是凶悍可怕,bao鬃熊。用炉灰脱光毛发,刮去熊皮内层油脂,使其变得坚韧,蒙在预制木箍表面,经过后期处理,就能成为品质绝佳鼓。
天浩“发明”二胡和口琴,除长笛,这是他在文明时代最熟悉乐器。
居民委员会和街道办事处存在,使帝国对平民掌控达到极致。尤其是新鲜事物诞生,总会在第时间被当地民政*员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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