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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七节 幸福生活的组成部分(1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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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位置越高人越没朋友,此言不虚。

带着淡淡遗憾和满足感,天浩把摆在面前装满卤肉大盆推出去,朗声笑道:“别站着,自己找碗筷,自己动手。

天狂挠挠头,疑惑又期待地问:“好吃吗?”

天浩夹起筷子猪耳朵丝送进嘴里,淡淡地看眼,什也没说。

这种事根本不需要解释。

老祭司用力推开左右两边人,在拥挤餐桌旁边硬生生加进把椅子。按照北方蛮族习惯,吃东西最直接方式就是用手,可是跟天浩在起时间久,老祭司受影响很重……他知道天浩在这种时候不会提供餐具,于是自己带个碗,还有双筷子。

“……好吃!”老祭司嘴里塞满卤肉,这是他唯能发出两个音节。

肉煮得恰到好处,很有嚼劲。

碎齿有种想要跪在地上对天浩顶礼膜拜冲动。

他有生以来第次觉得自己做出正确选择——离开豕人部族,加入磐石城决定是如此明智。不仅仅是因为份卤肉,而是对未来充满希望与憧憬。

其实冷肉不见得比热食好吃,但天浩是城主,高高在上身份相当于潜在意识指引,就像文明时代红酒兑雪碧,曾经属于高上大全民喜好。只要他这个城主说好,其他人都会产生附从心理。

卤猪耳朵切成丝,猪蹄从中间剖开,酱色外皮在火光映照下有朦胧半透明质感,猪心切成薄片,肥瘦相间猪头肉层层斜堆在盘子中央,码成三角形小丘。

这种场合怎能没有酒?

苹果酒虽说度数低点,却聊胜于无。

看着围聚在老祭司身旁这些人,天浩轻轻地笑

权力果然是个好东西。

以前在磐石寨时候,自己偶尔做点儿好吃,很多人会争着起分享,说话做事也没有那多顾忌。头领虽说是寨之主,却只是个百人首。现在不同,大城主,而且还是领主,接连带兵打好几次胜仗,灭掉整个豕族。放眼雷角部,除族长牛伟邦,自己是真正人之下,万人之上。

浅灰色土陶盘子里盛着些盐,还有晒干后磨碎辣椒,红色与白色混在起,光是看看就觉得赏心悦目。

个萝卜,切成手指粗细条。

从甲四十三带回来培植葱也拔两根,切成细丝。

大圆桌上挤挤挨挨围着三十多个人,看着天浩悠闲地坐在那里,用筷子夹起块猪头肉,在盐巴和辣子里蘸蘸,送到嘴里慢慢咀嚼。

这周个进餐就像场隆重仪式。也难怪,晋升城主之后,天浩很少把时间花在伺弄食物方面,虽然大家都知道他做菜好吃,却还是头次看到他如此仔细对付头獠齿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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