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
向笛手肘压在车窗沿,身子往外探几寸,打量着他,“和傅总认识十年,没想到他会和个小朋友谈恋爱,不过也能理解,他向喜欢乖巧温顺,们都是成年男人,事业忙,谈恋爱为消遣而已。”
“小朋友,以后你可要懂事点。”
林斐拎着书包背带,随意挎在侧肩膀,“叔叔,你说完吗?”
向笛压低声音,种耐人寻味旖旎语气,“有个小毛病,写过代码里会隐藏名字。”
林斐低头扑哧笑出声,单手扶在车门上,略弓着背,姿态松散,后视镜里脸清白干净,“你们认识这多年,你只敢背地里敲打个小朋友,真觉得觉得你可怜。”
林斐过于早熟,与同龄人没多少共同话题,朋友很少。年长点,又瞧不惯他抽烟打架,想越庖代俎,代替爹妈管教他,自以为能拯救迷途青少年。
没意思透。
所以他懒得交朋友,省耳朵长茧,这几年朋友只有周勉个,也只有周勉解他有多野。
贺言宁算是难得不招林斐反感年长者,或许是因为绅士温柔,会让他自然而然想起傅施阅,天然多几分好感。
月色如银,夜晚郊区宁静幽暗,林斐背着书包刚下车,辆白色陌生轿车驶出车库,慢悠悠停在他面前,车窗降下,向笛脸颊泛红,似笑非笑地看着他,“小朋友,免得你又误会,只是来写代码。”
向笛脸色蓦然变,定定看着他。
林斐反客为主,直迎上他目光,坦然无畏,“你十年都追不到人,只用两个月时间,真抱歉,长那大,还不知道暗恋是什滋味呢!”
“你……”向笛咬紧下唇。
“叔叔。”林斐干脆打断他,懒洋洋在他身上扫遍,语气真诚,“你能写出那棒代码,认真追求事业,别把时间浪费在争风吃醋上。”
说完,他站直身体,两手抄进外套口袋,站姿不端正,有种少年随意慵懒,“再见。”
林斐看眼窗户里明亮灯,脱下书包带,找开门手环钥匙,不冷不热地回应,“叔叔好,”
向笛让这个称呼打个措手不及,个快三十岁人,和个十八岁男孩计较,上次还让人家占上风,着实丢脸。
瞧见林斐掏出白色手环,他眉头扬,“手环好用吗?用半年时间为这座房子量身写全智能家居系统,这个家里温度、湿度、灯光都和息息相关,本来没必要告诉你,但看你上回那介意,担心以后你知道,又和傅总闹矛盾……”
“那可真过意不去。”向笛轻笑看他,没有任何过意不去意思。
林斐将手环扣手腕上,充耳不闻,真是懒得搭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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