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法拱来拱去,藏在他怀里,林斐边撸,边调侃,“傅叔叔把你带过来,你还那怕他,能不能狗仗人势点?”
傅施阅拎起水壶,倒杯水,态度漫不经心,“没有其他事情想告诉?”
“谢谢你,还有训练好累,腰酸腿疼。”林斐不假思索地回答。
傅施阅盯着他,“除这些之外没有?”
林斐想起霍老师古怪言行,已经答应霍老师不告诉其他人,摇摇头,“没有。”
傅施阅声音平静陈述,“敢去纹身,打断你腿。”
“你好凶。”
林斐悻悻撒开手,看向窗外,态度坚定地说,“不会去祛疤,除非你先把手腕上疤痕祛,不然就当们这是情侣疤痕,多酷!”
这道疤必须物有所值。
傅施阅微怔,觉得有趣同时,莫名心口滞,像是微弱电流淌过。
林斐故作狐假虎威。
傅施阅轻笑,“如果人人都知道,你就不能拿周勉威胁。”
林斐坦然无畏,渣言渣语,“才不怕,你单身,成年,喜欢你违反哪条法律?”
傅施阅言不发。
“不止要告诉每个人你是男朋友,喜欢你。”林斐捋起T恤袖子,伤口好差不多,贴着层白白纱布,“还要纹在身上,就纹这里。”
傅施阅微微眯起眼睛,淡定吐字,“你再好好想想。”
有种诡异预感,林斐感觉傅施阅问就是霍老师那件事,可是傅施阅怎可能知道?
林斐避开视线,瞧着阿尔法毛茸茸脑袋,强迫自己不要胡思乱想,可是除霍老师,今天没有任何意外事情发生,傅施阅到底想知道什?
他又是怎知道?
林斐让这种窒息感压
林斐是真喜欢他。
司机忍不住从后视镜看眼林斐,佩服林斐,也佩服自家老板。
像傅施阅这种身份相貌,有人迷恋喜欢很正常,能迷到纹在身上这种火辣程度,林斐是头个。
难怪公司里流言四起,准老板娘还在上高中,不过,看目前这样,准老板娘剃头挑子头热。
回到酒店,林斐推门,阿尔法蹬着小短腿,溜烟跑过来,猝不及防撞在小腿,林斐捞起来抱在怀里,“你怎来?谁把你带来?”
“不祛疤?”
“才不要。”否则这刀太不值,林斐抱住他胳膊,用两个人能听到声音说,“你要是不喜欢这里,可以纹到后腰上,只给你个人看。”
“傅叔叔,好不好?”
傅施阅垂眼,跌进双清澈明亮眼睛里,少年直白喜欢是那样热切,他不由自主地笑下,“纹身会变矮。”
直击要害,林斐眨眨眼,“不可能,不符合生物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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