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人说:可生来就是个真诚恋人。把糖给女孩儿们吃,把所有玩具都拿出来随便她们玩,随便她们把糖吃光把玩具弄坏都会如愿,只是盼望她们来,盼望她们别走,别离开。想把婴儿车也送给个大女孩儿,她说“可真拿走呀”,担心地看看奶奶,不是怕她真拿走,而是怕奶奶会反对,奶奶要是反对将无地自容。咿咿呀呀唧哩咕噜地跟个大女孩儿说事,想把所有心思都告诉她,想跟她说句至关重要话,但还太小,说不清楚。
诗人说:那时候三岁,找不到个恰当词表达心意。但那心意已经存在,在那儿焦急地等待个恰当词。女孩儿们离开时急得想哭,因为还是没找到个恰当词,那句至关重要话无依无靠无从显现。女孩儿们走后,周围光线渐渐暗下去,渐渐地凉下去沉郁下去,越来越远越来越缥缈。现在还能感觉到那光线漫长而急遽变化,那孤独而惆怅黄昏到来。声不响独自细听心里那句至关重要话,想听出它声音,但它发不出声音,因为给它找不到个词。母亲发现,三岁男孩儿蹲在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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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诗人L与F医生初识那个夜晚,即L痛不欲生把瓶烈酒灌进肚里那个病房之夜,L就曾问过F:“你看是不是个*荡家伙?是不是最好把这个*荡家伙杀掉?”
“这话从何说起?”
“医生,看你是个信得过人。”
“这个嘛,只好由你自己来判断。”
“想你送走死人定不算少,但你未必清楚他们走时候都在想些什,还在希望什。”
“要是你想说说,会守口如瓶。”
“那倒不必,甚至想把自己亮开给全世界都看看。怕只是他们不信。只是希望你能相信,相信既是个真诚恋人,又是个好色之徒。希望你能相信这是真,哪个都是真,真诚恋人和好色之徒在身上同样真确。出家人不打诳语,要死人更是不打诳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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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人说:生来就是个好色之徒。生来第个记忆就是,躲在母亲怀里,周围有许多女人向伸出手,叫着名字要抱抱,那时三岁,躲在母亲怀里把她们看过,然后向其中个扑去,那个——大之后才弄懂——正就是那群中最漂亮。不记得有过岁和两岁,认出自己时候已经三岁。最早被问到几岁时,伸出三个手指说:“三岁。”三岁就懂得女人美丽,圆圆小肚皮下那个男人标志洁白稚嫩,已经是个好色之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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