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前是但现在肯定不是爱情?可她又是多希望他不受伤害,希望他快乐和幸福呀——这是真,确凿无疑是真,这样感情不是爱情吗?是什呢?哦,死,人们为什会认为死是最可怕呢?她像个十五、六岁小姑娘那样,怀着恐惧和迷茫或者还有激动,问自己:爱情,到底是什?爱情不是法律,对,不是。爱情不是良心,对,至少不是由良心开始和由良心决定。爱情不仅仅是生理快乐,对,不仅仅是那种事。那,爱情也不是爱护感情吗?不是。至少不全是。主要不是。从根本上说,不是。否则,爱情对象就可以是很多人。爱护感情,加上性欲,就是吗?当然不,至少那决不是个加法问题。那到底是什呢?
也是这样问自己。
破晓时分,O听见那个无辜人在她门前徘徊很久,差不多两个小时,她动不动大气不出。那脚步声离去之后她开始无声地流泪。那脚步声出家门,下楼,听不见,听不见……她望着墙上他和她照片,恍如隔着千载光阴,切关于他记忆都已变成概念,没有活泼内容。她认识他;她知道他名字;他是她丈夫,是,是过;她与他有过夫妻生活,对,性生活,也叫作“行房”或“作爱”;他们没有过孩子,因为她自己执意不要,他陪她去作过两次“人流”……这些都像是份档案材料,仅仅是些毫无活气铅字记录。
份落满尘灰,纸张已然变黄发脆文字记录,历史悠久。她使劲回忆与他上次耳鬓厮磨肌肤相依是在哪天?什时候?什方式?却怎也记不得,忘,完全忘,她相信他也不会记得,然而那却是最后次,没有意识到这点是个遗憾,无法给它点点纪念确实是个无法弥补遗憾……她光着脚在总共两间屋家里慢慢走,随心所欲地哭,在墙根下蹲会,在地板上抱拢双膝坐会,眼泪肆无忌惮地流淌,心里却明白切都已无可挽回:她得跟他离婚。
21
关于那个无辜人,无所知。没有见过他。有人说他是个心地善良、宽厚而近于窝囊人,只要狠狠心谁都可以轻易把他甩掉,他无从反抗也无以诉说。也有人说,他绝不是个软弱可欺人,相反,他自制力太强,他早已觉察O变化但是不问,只等她自己说,他太自视清高,O刚把自己想法说个开头,他就转身去收拾自己衣物,说声“好,不会麻烦你”,就拖起个大旅行袋走。办理离婚手续那天两个人又见面,但他句话也没说,句O解释也不听,以后O再也没见过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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