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些熟悉那段历史朋友分析,第次伪造,应该发生在十届三中全会否定“w.g”之后,他们匆忙销毁大量材料,只能用伪造来填补;第二次伪造,应该发生在出任上海市教授评审组组长再否决他们职称申请之后;第三次伪造,应该发生在不少文人和媒体突然都要通过颠覆名人来进行自表演时候。当然,如果贵报涉嫌参与,不会是第、第二次。
除这件事,贵报十几年来还向发起过好几拨规模不小进攻,都未回语。今天还想请社长顺便查查,这些进攻中,有哪几句话是真实?如果查出来,哪怕句两句,都请告诉。
五
在“石歌事件”上,比《南方周末》表现得更麻辣,是香港《苹果日报》。
香港《苹果日报》二○○九年五月十五日A19版发表文章说:“余秋雨在‘w.g’时期,曾经参加‘四人帮’所组织写作组,是‘石歌’写作组成员,曾经发表过多篇重大批判文章,以笔杆子整人、杀人。”
别是正厅级,当时上级机关考察和审查*员主要标准,恰恰是“w.g表现”,而且严之又严。他既然藏有“清查”“材料”,为什当时不向上级机关移送?是什理由使他甘冒“包庇”、“窝藏”之罪?
第六个问题:他提供“材料”,是原件,不是抄件?如果是原件,有哪个单位印章吗?
第七个问题:如果是抄件,是笔抄,还是用复写纸?有抄写者名字吗?
第八个问题:这些“材料”现在在哪里?如果已经转到贵报编辑部,能让带着律师,以及上海档案馆、上海人事局工作人员,起来看眼吗?
第九个问题:如果这些“材料”继续藏在他家里,贵报能否派人领路,让报请警官们搜检下?
这几句密集而可笑谎言,已经撞击到四个严重法律问题,且按下不表。先说香港《苹果
……
先问九个吧,实在不好意思再问下去。
不知道社长是不是明白:这里出现,从开始就不是什“历史问题”,而极有可能是刑事案件。因为伪造文书、伪造档案、盗窃档案,在任何国家都是重大刑事犯罪。
说“伪造文书”、“伪造档案”,好像很难听,但是社长,你能帮想出别可能来吗?
这样问有点不礼貌,但细看贵报,除以“爆料”方式宣扬那次奇怪“清查”外,还“采访”很多“证人”来“证明”“历史”。但是这多“证人”,为什没有个是熟悉?熟悉人,为什个也没有采访?这种事,总不能全赖到那个姓孙人身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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