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当那记录满法条厚实笔记本,莫名获得秩序之源承认,成神器最初法典之时,律法之力升华为同圣光同级概念时候,最不敢置信,就是本人。
在惊诧不信之后,却是不可遏止狂笑和狂喜……然后,笑着,笑着,又开始哭,苦累,又开始笑,笑累,又开始哭,连自己都不记得自己疯多久,折腾多久……
“哈啊哈,原来如此简单,三百多年,居然直在原地打转,原来开始,钥匙就是身上。”那是在无数次失败后,第次看到黎明可能。
圣光核心是“净化”,是让事物返回那应有秩序,律法之力核心就是“平等”,每个生命、存在都有自己意义和秩序,混沌本身也是种扭曲秩序,只要化出双方约定界线内,进水不犯河水,就能够实现共存。
这条线,就是律法之力根本。
用,只要对其洗脑,让他自己以为自己真信仰圣光,瞒过这个光明牌蠢蛋应答机就够。
但仅仅是圣光,是绝对不够。
圣光是秩序下级概念,本身核心概念是“净化”,也就是说,他是让事物按照规定规则正常进行,那,天生就是违反规则存在,比如,违反生死规则亡灵,天生混沌子民恶魔,自然就是他死敌。
事实上,圣光确是这两种混沌生命死敌……所以,追求那所谓圣光来实现和平共处,大概和追求军火来世界和平差不多,反正结果都是把对手消灭干净。
但事实上,艾希漫长历史已经证明,彻底消灭个阵营是绝对是做不到,秩序和混沌根本无法消灭对方,次短暂胜利,只会带来下次更为凶猛报复和反弹。
“越线者,将受惩罚,乃至死亡,不管他是什身份,他有多强大,他是什种族。在律法天平之下,众生平等。”
最开始律法之力,就如同近代法律原型鲜血复仇般,还很粗糙,凶狠难驯,伤人伤己,这个亡灵只要使用,就会伤害自己,幸好
既然消灭对方是不可能,那,只能共处……和恶魔这样完全不可理喻混沌生物共处共存?说出去话,大概就落实“脑袋进水巫妖罗兰”这名誉称号。
“若是有条界线,有条大家都能认可遵守界线就好。”
这是最初想法,然后,马上,就想起前世国际公约,然后,就想起前世为之奋斗终生法律事业……
“好吧,现在被困在硫磺山城,闲着也是闲着,死马当活马医,试试吧。”
于是,“铛铛铛”最高法院建成,“铛铛铛”司法四厅成立,“铛铛铛”司法系统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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