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118章(5 / 7)

魔神又如何。

战意兀地腾起,天羡子汇聚全身之力跃空直上,长剑挥动之际,引得疾光骤倾,将邪火层层逼退。

烈焰聚散,周遭飞沙走石、沙丘剧颤,数道魔息纷涌而至,天羡子默念剑诀,将其斩去。

“师伯,们怎办?”

林浔看出天羡子被动,奈何修为薄弱,帮不师尊分毫,只能徒劳握紧手中聚灵丹。

温鹤眠喉头微动,却并未发出声音。

又是道邪火猛攻而至,天羡子被击退几丈之远,咽下口中浓郁血气。

他低声说:“无论发生什……你都足够勇敢,对吧?”

林浔没反应过来这句话意思。

不过稍作愣神,便望见跟前白影闪。青年身形已然消逝不见,唯有道噙嗓音被狂风携来:“你且看好!”

尊魔神已然入世,只留下少许躯体仍在魔域里头。

必须趁它挣脱阵法之前,尽快将其解决。

吾,天羡子大笑声,拍拍他肩膀:“看见那条缝隙没?待会儿给你几颗极品聚灵丹,等打败那个丑家伙,你就用尽所有灵力,往那条裂缝补上。”

他整个人更呆:“师尊您、您去对付它?”

林浔没忘记决明长老那件事。

那位长老修为不比天羡子低,面对魔神却是以命换命,被他们发现时候,只留下具苍白骨骼。

遇上那般可怕力量,无论是谁,都注定无法存活。

决明是个根筋家伙。

那时他、天羡子、真霄与温鹤眠常在起切磋剑术,有时被问起为何修习剑道,决明本正经地应答:“自是剑斩邪魔,庇佑天下苍生。”

天羡子想,切,老古董。

志向可与那个人大不相同。

剑光纷然,立于烈火中白衣青年凝神屏息,眼瞳被火光照亮。

林浔不会看到,白衣剑修转身而过刹那,自眸底涌起凛冽剑息。

更不会看到,那个始终笑着青年冷嗤声,强撑笑意终于缓缓褪去,取而代之,是嘴角平直如刀锋弧度。

天羡子并非不清楚自己实力。

决明在大战中身死殒命,他遇上魔神,哪有占得上风道理。

由烈焰聚成巨人察觉剑气,发出惊天动地狂啸,手臂裹着重重烈焰挥过,转瞬之间,四下便火星狂舞、亮如白昼。

谁啊?天下第剑修,绝不是吹。”

眼见那怪物探出身体越来越多,天羡子挥剑挡下击火攻,把聚灵丹递到林浔手上,咧嘴笑:“你不是直想要看看,为师是如何斩杀邪魔?”

他说着顿,眼底张扬笑意消退些许,语气称得上“温柔”。

天羡长老向来吊儿郎当,从未展露过这样温柔。

“林浔。”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

排行阅读

这是一个理智与情感的故事。关于梦想,人人夸夸其谈;关于爱情,人人缄默不语。我爱你,更爱我自己。 名校毕业工作能力出众的纪星因为不堪职场骚扰辞职创业,一路挫折不断,却因投资人韩廷的指导和提点而渐渐褪去生涩,变得成熟。 事业开始顺利时,与男友的感情却走到尽头。她与韩廷之间也渐渐产生暧昧,关系发生改变。

苍白爱情

三秋泓
天之骄子渣攻X自卑怯懦美人伪骨科年下宋知雨寄人篱下,为了苟活,主动变成了继弟严越明最喜欢的床上玩具。注意:没有排雷,到处是雷。自带扫雷系统,谢谢。
我深深地爱着你,你却爱着一个傻逼,傻逼他不爱你,你比傻逼还傻逼,爱着爱着傻逼的你,我比你更傻逼,简单来说,本文讲述一个,谁比谁更傻逼的故事。

秋以为期

桃千岁
军二代攻 X 黑帮老大受,强强,肯定有反攻。《无地自容》系列文。军二代和黑帮老大的强强对决。主角:柯明轩,边以秋。是否互攻,看我心情,反攻是一定有的。

相爱未遂

金陵十四钗
满城衣冠副CP,律师X检察官,破镜重圆本文第一人称,互攻。

万族之劫

老鹰吃小鸡
万族之劫男主角是苏宇,原大夏府南元城南元中等学府学生,以上上等的高评价、并以南元第一的成绩考入大夏文明学府并拜师白枫,加入多神文系,脑海中开启神秘书册。我是这诸天万族的劫!万族之劫小说什么时候更新?
最新小说: 那个喊楼告白的黑皮Omega 严拓 我的叔叔李海 名字的意义 重生后我决定继承家产 斯文尤物 一个贫穷的年轻人 回乡后揣了失忆霸总的崽 修真界第一暴躁奶妈 养了偏执狼崽后[电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