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4章(2 / 6)

台上传来巨剑落地的闷响,陈钊终于失去意识躺倒在地;他身侧的黑衣少年微喘着气,单薄胸膛轻轻起伏。

鲜血自衣物潺潺淌下,侧脸被剑气划破的地方晕开一片血红,映衬着黑发白肤,摄人心魄。

裴寂虽则狼狈,脊背却挺得笔直,似是心有所感,抬起混浊幽黑的眼瞳。

正好与御剑的天羡子四目相交。

宁宁知道,成了。

有人讶然开口:“是……是天羡长老和孟诀师兄!”

宁宁逆着光眯了眼睛,望见那始终笑着的青年朝自己挥了挥手。

虽然不太想承认,但这位很像是吊儿郎当纨绔子弟的剑修,正是她师尊。

没错,旁边那位仙气飘飘的,才是她大师兄孟诀。

从“天羡子”这个狂到不行的名号就能看出,他们这位师尊向来我行我素。

配角喜欢他。

此时交战已入尾声,两方皆是伤痕累累。

与得到亲传的陈钊不同,裴寂身为外门弟子,只能在剑堂之上修习门派基础剑法——但他居然就是凭借这些人人都会的招式,硬生生在这场较量中占了上风。

没有师传,便没日没夜地自行摸索;没有固定剑招,就审时度势、步步为营,不拘泥于剑势的手法,遵循心中本意而动。

这是天赋的巨大差距,陈钊输得有够彻底。

“不错啊。”

剑上的青年人天生笑唇,眉眼不过轻轻一勾,便无

他算是玄虚剑派里的一个神奇人物,为了学遍天下剑式,一年365天有三百天在游历诸国八方。平日大会小会基本不会参加,不是外出没了踪影,就是在埋头苦练新学的剑招。

除此之外,这人还是个不折不扣的剑痴,见到喜欢的剑就迫不及待想买下来,几百岁的人了,至今还是个月光族。

据原着所说,天羡子刚回剑派,就听闻宁宁败在一名外门弟子手下的消息。此人尤其爱凑热闹,当即御剑来到比武台,看见了裴寂苦战陈钊的一幕。

然后一拍脑门,很符合人设地决定:这是个天才啊!以后就是我徒弟了。

于是裴寂由外门弟子扶摇直上,一跃成为天羡长老的亲传,人生也从此天翻地覆,不再任人欺凌。

打到这里,明眼人已经能看出二人孰胜孰负。宁宁心如明镜,知道男主即将迎来人生中的第一次重大转折。

疾光剑影间,人群中忽然传来数道惊呼,宁宁心知时机已到,顺着众人的目光望去。

比武台上方悬着把寒气四溢的幽蓝古剑,在日光下映射出冰晶融化般璀然夺目的光辉。

剑上立有两名青年,皆束发白袍、俊逸超然。

其一星眸带笑,神色颇有玩味之意,略显懒散地勾着唇角;另一人轻裘缓带、神色淡淡,斑驳日影流淌于白衫之上,飘然若仙。

排行阅读

这是一个理智与情感的故事。关于梦想,人人夸夸其谈;关于爱情,人人缄默不语。我爱你,更爱我自己。 名校毕业工作能力出众的纪星因为不堪职场骚扰辞职创业,一路挫折不断,却因投资人韩廷的指导和提点而渐渐褪去生涩,变得成熟。 事业开始顺利时,与男友的感情却走到尽头。她与韩廷之间也渐渐产生暧昧,关系发生改变。

苍白爱情

三秋泓
天之骄子渣攻X自卑怯懦美人伪骨科年下宋知雨寄人篱下,为了苟活,主动变成了继弟严越明最喜欢的床上玩具。注意:没有排雷,到处是雷。自带扫雷系统,谢谢。
我深深地爱着你,你却爱着一个傻逼,傻逼他不爱你,你比傻逼还傻逼,爱着爱着傻逼的你,我比你更傻逼,简单来说,本文讲述一个,谁比谁更傻逼的故事。

秋以为期

桃千岁
军二代攻 X 黑帮老大受,强强,肯定有反攻。《无地自容》系列文。军二代和黑帮老大的强强对决。主角:柯明轩,边以秋。是否互攻,看我心情,反攻是一定有的。

相爱未遂

金陵十四钗
满城衣冠副CP,律师X检察官,破镜重圆本文第一人称,互攻。

万族之劫

老鹰吃小鸡
万族之劫男主角是苏宇,原大夏府南元城南元中等学府学生,以上上等的高评价、并以南元第一的成绩考入大夏文明学府并拜师白枫,加入多神文系,脑海中开启神秘书册。我是这诸天万族的劫!万族之劫小说什么时候更新?
最新小说: 那个喊楼告白的黑皮Omega 严拓 我的叔叔李海 名字的意义 重生后我决定继承家产 斯文尤物 一个贫穷的年轻人 回乡后揣了失忆霸总的崽 修真界第一暴躁奶妈 养了偏执狼崽后[电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