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3章(2 / 5)

这颗夜明珠是他浑身上下仅有的值钱物件了,本该好好保管,可是……

涉世未深的小白龙鼓起勇气,极快地瞥一眼宁宁惨白惨白的脸,心里暗下决心。

既是同门,就理应相互帮扶。如果他的身外物能换来小师姐继续生活的信心,牺牲这颗珠子,便算不了什么。

他可是个顶天立地的男孩子啊!大不了再去喝露水吃树叶,小师姐要是疯掉,她的一辈子可就全完了!

宁宁心情复杂。

必修一:《论一个穷逼的自我修养》。

必修二:《家务活与母鹅的产后护理》。

必修三:《我的一个盗菇朋友——关于身无分文时偷菜的心得一二》。

绝了,整个就一穷光蛋进阶指南。

“对了小师姐。”

可。”

宁宁目光惊恐地看一眼他的衣袖。

暗金纹路歪歪扭扭如帕金森患者,本应绣有蛟龙的地方,画着只龇牙咧嘴、脚比头大的诡异大泥鳅。

“还有,”林浔垂着脑袋补充,“雨天的雨水一定不能浪费,可以接下来烧开洗澡,比池塘里的水干净;吃完西瓜南瓜后的瓜皮也可以保存下来,在下一顿饭时清炒,这样又能多一道菜。”

宁宁惊了。

在原着里,林浔的确是个毫无心机、心软至极的小白莲设定,路见不平时,就算害羞得满脸通红结结巴巴,也要上去匡扶正义。

有读者一针见血地指出,作者之所以把他设定成这种性格,就是为了突出男主角裴寂的杀伐果断、阴冷恣睢。

说实话,在以上帝视角看这部小说时,宁宁也曾觉得这位小皇子实在同情心泛滥,但当她自己成了被他同情的那个——

这就是个小天使吧呜呜!明明自己都穷成这样了,居然还能拿出最后的资产送给她!双标又怎么样

林浔见她脸色更白,以为宁宁还未从破产的事实中缓过来,小心翼翼朝她迈近一步,从怀里掏出颗光华四溢的洁白圆珠:“我此次离开东海没带多少钱财,只有这夜明珠勉强算是值钱,如果不嫌弃,收下它换些灵石吧。”

他哪是“没带多少钱财”。

林浔压根是一穷二白地出了家门,只因为师尊告诉过他,剑仙从不拘泥于身外之物。

后来发现师尊本人也曾经吃过爆炒瓜皮,甚至发展了一种全新菜色,叫“落英百香萃”。

就是炒花瓣和树叶子。

宁宁真的很想问他,你说的这个朋友,是不是就是你自己?

可是这个问题好伤人,为了顾及小皇子的自尊心,她强忍着没说。

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

这就是天下第一大剑宗吗?

合着其它门派都在教授术法剑诀,只有玄虚派清新脱俗,要是出了教科书,怕不是这种画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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