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32章(6 / 7)

四下幽暗无光,谢星摇能见到他的影子在一点点消散。

青年对此却毫不在意,漆黑的眸子清清亮亮,好一会儿才继续说:“劳烦诸位告诉他,我一直在听。”

倔强固执的男孩生性顽劣,自幼不服管教、独来独往。父亲一遍遍告诉他前人的故事,例如古祭司舍身屠魔的决意,又或是祭司们世世代代的传承。

男孩总是置若罔闻,同父亲争执不休——

可他一直把它们牢牢记在心上。

而这一切的前提,是活下去。

古书注定被夺,那便将它当作一个活命的筹码,由他亲手献上。

这是一出生死攸关的豪赌,好在他是最后的赢家。

“常欢以身祭阵,封锁了仙骨与外界相通的气息。”

谢星摇道:“他执念未消,留有一丝魂魄在仙骨旁侧,见到云湘后,才消去影踪。他拜托我们告诉三位——”

其中灵力最盛,乃是生灵血肉。

正如晏寒来总以鲜血为符、妖邪以血肉为食,要说天下何种咒法最强,定是令寻常人闻风色变的血咒。

以身为符,以血作咒,献祭生灵性命,轻则越级杀人,重则逆天改命。

当他们走进山洞,幽幽血气之下,是一道早已没了气息的人影。

当夜妖魔攻城,百姓全然来不及反应。

“不过说实话,老爹讲故事的水平真的很烂。”

在即将消逝的最后一刻,常欢垂眸扬起唇角:“他和娘亲老是唠唠叨叨别人的故事,其实在我看来……他们就是最好的祭司,不比任何人差。”

他说:“还有

那时的洞穴寒气扑面,血渍重重,于地面汇作一道复杂阵法。

常欢的确精于此道,阵法繁复精巧,是她从未见过的高阶咒术。

陌生青年气息不再,徒留一抹暗淡影子,见到他们时咧嘴笑笑,如释重负。

“我爹是须弥教分坛的祭司,从小叫我做这做那,想从我和常清之间选出一个继承人。”

洞穴中的黑衣青年撑着腮帮,坐在角落里的磐石上:“我不喜欢须弥教的规矩,也不爱念书写字,从小到大没少和他吵架。他总爱说些很久以前的故事,什么神女救世,什么三百年前的生死之战,我吧,老是顶嘴说他很烦。”

先是攻破城门、屠尽须弥,再借由古祭司遗物夺得仙骨,自此修为大增、北州之内再无敌手。

凭借朔风城里的修士,败给邪魔只是时间问题。而当城破之际,遗物定是它们的首要目标。

无论如何抵抗,古书必然会落入妖邪之手,既然这是条必败的死路,那不妨尝试一条更为危险、毫无回转可言的绝途。

先感应出仙骨所在,再在妖魔动身之前,封锁仙骨的九成气息——

若非来自于落川的大祭司,绝无可能找到藏身之地。

排行阅读

这是一个理智与情感的故事。关于梦想,人人夸夸其谈;关于爱情,人人缄默不语。我爱你,更爱我自己。 名校毕业工作能力出众的纪星因为不堪职场骚扰辞职创业,一路挫折不断,却因投资人韩廷的指导和提点而渐渐褪去生涩,变得成熟。 事业开始顺利时,与男友的感情却走到尽头。她与韩廷之间也渐渐产生暧昧,关系发生改变。

苍白爱情

三秋泓
天之骄子渣攻X自卑怯懦美人伪骨科年下宋知雨寄人篱下,为了苟活,主动变成了继弟严越明最喜欢的床上玩具。注意:没有排雷,到处是雷。自带扫雷系统,谢谢。
我深深地爱着你,你却爱着一个傻逼,傻逼他不爱你,你比傻逼还傻逼,爱着爱着傻逼的你,我比你更傻逼,简单来说,本文讲述一个,谁比谁更傻逼的故事。

秋以为期

桃千岁
军二代攻 X 黑帮老大受,强强,肯定有反攻。《无地自容》系列文。军二代和黑帮老大的强强对决。主角:柯明轩,边以秋。是否互攻,看我心情,反攻是一定有的。

相爱未遂

金陵十四钗
满城衣冠副CP,律师X检察官,破镜重圆本文第一人称,互攻。

万族之劫

老鹰吃小鸡
万族之劫男主角是苏宇,原大夏府南元城南元中等学府学生,以上上等的高评价、并以南元第一的成绩考入大夏文明学府并拜师白枫,加入多神文系,脑海中开启神秘书册。我是这诸天万族的劫!万族之劫小说什么时候更新?
最新小说: 那个喊楼告白的黑皮Omega 严拓 我的叔叔李海 名字的意义 重生后我决定继承家产 斯文尤物 一个贫穷的年轻人 回乡后揣了失忆霸总的崽 修真界第一暴躁奶妈 养了偏执狼崽后[电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