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于好奇心,走到厨房看看,又四处去调查下,发现这种蔬菜最早被培育,居然是能追溯至古希腊和罗马时期,不禁肃然起敬:真是不起,这应该算是蔬菜中爷爷吧?]
[卷心菜颜色是白和绿(说实话,有时候分不太清它和花椰菜),看起来圆圆鼓鼓,在制作时候,们可以把它叶子撕下来,也可以直接用刀切下去。后者感觉会比较棒,刀切下去,咔嚓嚓——!]
[然后,将切好卷心菜在烧开水中烫下,捞上来和咸肉扔到锅里起煮,加火腿、萝卜、月桂叶和百里香,以及随便什你想加玩意儿,等煮熟就可以吃。]
[吃时候,记得动作要快点儿,否则,咸肉和香肠被抢光,就只剩下卷心菜。]
[好吧……其实,只想吃肉和火腿,去它卷心菜。]
关于小公鸡食谱出来后,总算没人继续隔空喊阿尔去和威尔金斯战斗。
方面,总是被人这指桑骂槐,还是很没面子,正常人都不想再自取其辱下去;另方面,大家可能也终于意识到,这个年轻人完全不是那种‘口头忽悠两句你是文坛领袖’就会立刻热血冲头,恨不得马上跑到最前头冲锋陷阵愣头青,没利益事情,他才不会去做。
为此,这些人私底下免不酸溜溜嘀嘀咕咕几句:“点儿年轻人锐气都没有。”“精明算计到这地步,想来日后发展也是有限。”“真是辜负大家厚望。”
可随便他们怎说吧……
阿尔照旧该干什还干什,而且,他终于从美食专栏写作中得到崭新乐趣,将以前吃过餐馆统统地写遍,还附上认认真真地点评,什‘量大管饱,别追求口味’,‘惊喜之餐厅,虽然难吃,可每次都能难吃出新高度’,‘面上酱料十分像呕吐物,但细细品尝起来还不错’等等。
[但不管怎说,卷心菜是家庭必备蔬菜,还是很值得购买,这就是今天想要分享。]
[按照美食家(虽然不是)习惯,决定再送给这道菜个独有名字——可有可无卷心菜炖咸肉火腿,或者,虽然不存在但必须有名
比起餐馆们态度致‘阿尔弗雷斯西尔维请不要来家’坚决态度,他读者们全都欢呼雀跃地由衷期待着:“阿尔,多出去走走!多点评些餐馆。”
当然。
阿尔还是很敬业,并没有满足于自身这种清奇画风,还是很认真地学习下其他美食作者们文章,试图成为个正经美食家。
为此,他试着通过兰迪互相交换食谱来学习这方面知识。
[超市打折,妈妈买回家很多卷心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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