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13章 锈春刀(3 / 4)

在高临浩心里,叶令蔚实在太好看了,在他心里,叶令蔚第一好看,澜哥偶尔并列,大部分时候已经是第二了。

好看跟帅气可不是一挂的,好看,是一个最高级别的形容词。

你说他有柔软的头发,他有白皙的皮肤,但有人不喜欢柔软的头发,不喜欢白皙的皮肤。那你只说好看,听见的人便立即会把自己觉得好看的标准套在对方身上。

费澜顿了一下,把椅子拖到叶令蔚桌子面前,趁叶令蔚没注意,伸手捏住了对方的下巴,皮肤滑手,费澜呢喃道,“是挺好看的啊。”

叶令蔚打掉费澜的手,“烦。”

林初冬突然有了一种被欺骗的感觉

“借过一下。”费澜手指还滴着水,他刚从洗手间回来,林初冬挡在门口,盯着后边的叶令蔚看。

就那么好看?

费澜站在位置边上,边用纸巾擦着手,边问高临浩和叶令蔚,“聊什么呢?”

高临浩嘻嘻一笑,“在聊澜哥喜欢什么类型的女孩子。”

去说?”

叶令蔚白了他一眼,准备绕过他回教室,他跟林初冬说这些并不是在征得同意,他只是通知。

真的是烦透了,原身会喜欢这个人,也只是因为林初冬中央空调般的好心,让原身没有感受到过被关怀的心松动了。

这个人,顶级自恋,沉浸在自己世界,只有他自己一个人的王国,他是人民,也是国王-

回到教室,高临浩好奇的趴到叶令蔚桌子上,“你上节课干嘛去了啊,老师问你了,我说你在洗手间,他让我跟你说一声,让你别掉洗手间起不来了。”

高临浩眼睛一亮,刚想说话,就看见费澜失望的摇了摇头,“但

费澜看了高临浩一眼,轻笑一声,“你说我喜欢女生的?”

高临浩愣了一下,随即抱住自己,“那澜哥喜欢男孩子,可不可以不要吃窝边草?”

费澜把纸团揉了扔进桌子边的纸篓,轻描淡写,“你太丑了,我不喜欢丑的。”

“”高临浩放下手,扭头看向叶令蔚,控诉道,“你听听澜哥这说的是人话吗?他竟然说我丑?我这个鼻子,放在整形医院,都是标本啊!”

“你不喜欢我这样的,难道你喜欢叶令蔚这样的吗?”高临浩说道。

叶令蔚,“”

叶令蔚把李岚找自己谈话的事情说给高临浩了,高临浩一听完,就冷笑了一声,露出一种与他年龄不符合的表情,有些嘲讽。

“他妈就那样,觉得全世界她儿子最好,谁都喜欢他儿子,在你之前,我也觉得他儿子不错,但现在我就不这么觉得了。”

“他跟他妈,其实一模一样。”

林初冬后脚进来,就看见叶令蔚跟高临浩聊天的场景,高临浩趴在后者的课桌上面,两个人的距离贴得极近。

排行阅读

这是一个理智与情感的故事。关于梦想,人人夸夸其谈;关于爱情,人人缄默不语。我爱你,更爱我自己。 名校毕业工作能力出众的纪星因为不堪职场骚扰辞职创业,一路挫折不断,却因投资人韩廷的指导和提点而渐渐褪去生涩,变得成熟。 事业开始顺利时,与男友的感情却走到尽头。她与韩廷之间也渐渐产生暧昧,关系发生改变。

苍白爱情

三秋泓
天之骄子渣攻X自卑怯懦美人伪骨科年下宋知雨寄人篱下,为了苟活,主动变成了继弟严越明最喜欢的床上玩具。注意:没有排雷,到处是雷。自带扫雷系统,谢谢。
我深深地爱着你,你却爱着一个傻逼,傻逼他不爱你,你比傻逼还傻逼,爱着爱着傻逼的你,我比你更傻逼,简单来说,本文讲述一个,谁比谁更傻逼的故事。

秋以为期

桃千岁
军二代攻 X 黑帮老大受,强强,肯定有反攻。《无地自容》系列文。军二代和黑帮老大的强强对决。主角:柯明轩,边以秋。是否互攻,看我心情,反攻是一定有的。

相爱未遂

金陵十四钗
满城衣冠副CP,律师X检察官,破镜重圆本文第一人称,互攻。

万族之劫

老鹰吃小鸡
万族之劫男主角是苏宇,原大夏府南元城南元中等学府学生,以上上等的高评价、并以南元第一的成绩考入大夏文明学府并拜师白枫,加入多神文系,脑海中开启神秘书册。我是这诸天万族的劫!万族之劫小说什么时候更新?
最新小说: 那个喊楼告白的黑皮Omega 严拓 我的叔叔李海 名字的意义 重生后我决定继承家产 斯文尤物 一个贫穷的年轻人 回乡后揣了失忆霸总的崽 修真界第一暴躁奶妈 养了偏执狼崽后[电竞]